彻彻底底的封栖松,而不是那个虚无缥缈的熟客。 只不过如今真相大白,熟客就是封栖松,他的心结彻彻底底解开了。 封栖松的手再次缠上了白鹤眠的指尖。 他将信小心翼翼地护在心口,舍不得拆开,像抱住了稀世珍宝。 白鹤眠已经很久没有笑得这么开心过了,他笑的时候,眼角映了飘摇的烛火,仿佛悬而未落的泪,随着睫毛的颤抖,扑簌簌地下坠,打湿了信封。小少爷慌张地搌去水渍,又痴痴地勾起唇角,意识到那只是破碎的光芒,便顺势再去看信纸上的字迹。 他看着看着,笑容淡了,浑身发起抖——信都是封二哥娶他以后写的,还是以熟客的身份,字里行间都是求而不得的苦闷。 都说字里有风骨,封栖松用左手写的字里少了平素里的杀伐气,多了丝丝缕缕的愁绪,仿佛一位注定远去的旅客,在临别时,留下了最后的眷恋。 “哥,你……”白鹤眠捏信的手瑟瑟发抖,“你从什么时候开始……开始喜欢我的?” 白小少爷聪慧,既然知道了熟客的真相,自然能察觉到封栖松横跨了多年的暗恋。 “小浑蛋,我的心可是从很多年前开始,就是你一个人的了。”封栖松搂着他的腰,神情中没有丝毫的难堪。 既然鹤眠不介意,封栖松又有什么好掩饰的呢? 他的爱早已压抑不住,白鹤眠的“喜欢”就是一个讯号,一个让他可以尽情去爱的讯号。 封二爷稍稍摆脱了家族的枷锁,享受着短暂的、单纯的“封栖松”的时间。 “那么早就给了我?”白鹤眠护着信,低声喃喃,“那时……那时我才十四五岁。” 说完又猝然顿住,心像突然空了一块,幽幽地散发着寒气。 白鹤眠虚弱地动了动唇,积攒许久的泪没为自己流,却为封栖松涌了出来:“哥,你撑起封家时,多大?” 封栖松见不得他哭,低头用鼻尖碰他湿漉漉的鼻尖:“是不大,可也要比现在的你大。” 是啊,如今虚岁二十的白鹤眠也不大,内心深处还渴望被封栖松惯着。 他是脾气不好的小少爷,要人疼。 封栖松哪里不知道呢?话音刚落,就把白鹤眠搂进了怀里。 “鹤眠,你不知道你对我有多重要。” 封栖松在德国时,靠着对白家小少爷的一点念想过日子,那时的他算得上无忧无虑,偶尔与中国同学出去喝酒,旁人都会称他一声封二公子。 他上有大哥,身后有整个封家,完完全全可以纨绔风流地度过人生百年。 再者,最初的最初,他也以为自己对白鹤眠不是喜欢,也不是爱,而是自然而然的保护欲。 封家的长辈们离世早,封顷竹忙于处理军中事务,封栖松没享受过几天被长辈兄长疼惜的日子,是以性子冷淡。他在家又排行老二,更是早早地学会了照顾幼弟。 他觉得自己想照顾白鹤眠的心理,与照顾自己上了学堂,还只知道上树掏鸟蛋的弟弟是一样的。 那个掉到他怀里的少年眼里有光,忒坏,翻墙也不怕摔,该有人跟着,寸步不离地守着,才能顺顺当当地在这个世界上活下去。 可白鹤眠活得不顺,封栖松走后不过几年,他就从白家的小少爷,一夜沦为了金陵城里卖笑的花魁。 而封栖松也用这几年,认清了心底盘桓不去的酸涩,究竟是为何。 M.iYIGUo.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