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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还很开心,“其实猪蹄子最好吃了,我来做!还有这根大骨,正可以熬一锅好汤炖菜!”瞧瞧爹娘还有些不情愿便笑道:“要是大家还馋肉,我们就再杀一只鸡!”

    爹娘听了赶紧都说:“有猪肉吃还杀什么鸡!”却也想得开了,毕竟于氏肚子里现在就有一个,所以就有希望,而人只要有希望存在,就不会真正难过。

    宁婉便家里分的祭肉接过去,先用刀把大骨头和猪蹄分开,将两只猪蹄洗净,将一根长木柴放到灶下,烧了一会儿用红了的那头烫去上面的毛,然后烧水淖一下,捞出来重新放在冷水里,这样猪蹄的筋和皮才能更加劲道儿。

    刚刚的空闲时候她已经用斧子将大骨头砸开,放了一大锅的水用小火慢慢熬了起来。再坐下将猪蹄上的细毛重新拨了一回,原来开水淖过再冷水泡过,猪毛也更容易去掉了。

    娘见幺女做得井井有条,紊丝不乱,竟一点忙也帮不上,便叫丈夫,“去菜窖里取两棵大白菜,等中午熬了骨头汤再下些白菜最好吃了。”

    三家村的冬天是非常寒冷的,不论什么菜放在屋外就会冻坏了,而在屋里又会太热而很快烂掉,因此家家都有菜窖,挖到地下六七尺深,再将大白菜、萝卜等耐储存的菜放进去,便能经冬不坏。每到吃的时候,就要到地窖下面取。

    宁梁答应着打开地窖的盖子,一会儿就取了两棵大白菜出来。于氏接了过去,将外面干瘪破败的叶子都摘了去,然后一叶叶摘下来放在水盆里清洗,只等肉骨头汤熬成白色了才将菜放了进去。

    这里面又有一个小窍门,那就是大白菜不要用刀切,而是要用手撕成小块,味道要比用刀切的小块好吃。

    第15章 货郎

    宁清回来时已经是午时,一进门就笑着说:“这肉味可真香!”

    大家见她的脸冻得红红的,包着炒黄豆的帕子已经收了起来,就都知道她果然又去见刘货郎了。不过爹娘一向对这门亲事很满意,因此并不拦着宁清,眼下便摆了桌子吃饭。

    骨头汤端到了桌子上,宁清才发现上面几乎没有肉,还当娘将肉收了起来,过了一会儿才知道实情,因此十分地不满,可她已经十七了,正是谈婚论嫁的年纪,因此纵有多少不快,也不过在自家嘀咕几句,怎么也不能到外面说,毕竟小姑娘的名声可重要着呢。

    肉是少了些,可是骨头汤十分地鲜美,砸碎的骨髓里煮出了一层油花,香味更足,再加上浸满了肉味的大白菜片,就着两个祭祀的白面果子和家里为了社日特别做的白面馒头,吃得宁家每人都出了一身的汗。

    饭毕,每人又用手捏了一把炒黄豆,说些土地公公和土地婆婆的神迹,便将社日的白天度了过去。到了晚上,宁婉煲了整整一下午的猪蹄早煮得软烂盛了上来。

    猪蹄一向是上不得台面的东西,但其实用心做了比猪肉还要好吃,就如眼下宁婉做的猪蹄煲,汤汁澄清透亮,猪蹄炖得半透明,筷子一夹,蹄花的筋肉便从骨头上脱了下来,香糯绵软,如果能加点润滑劲道的粉条,那才是相得益彰!只可惜家里太穷,从来不会买粉丝这种“贵重的东西”。

    晚上家里做的是高梁米饭,大家就着两个猪蹄,又吃得十分开怀。宁婉又说:“这菜是最养人的,娘你一定要多吃。”

    于氏应着,笑道:“这些日子又是鸡蛋,又是鸡,还有这骨头汤、猪蹄粉条,我觉得我都吃得胖了!”

    原本小产了的娘看起来还十分康健,这是宁婉最欣慰的,“娘,你这时候正应该胖一点才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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