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荒谬感。 怎么会许了了人家? 一想到她笑盈盈地偎依在周德清的怀中,就恨不得把马车里的东西都打砸了。 头疼的越来越厉害,郑瑾强迫自己不在思考, 本想要回府,一想到邬文月最近的冷嘲热讽,就不想回去。 想到了前些日子听金景提到清香楼,就让人往那里方向去。 金景是他同窗的昔日友人。 户部尚书之子,庶出出身,性子极其玲珑,郑瑾通过他也慢慢认识了不少人,更是知道了些他已经忘却了的各家阴私之事。 和金景喝酒,一次提到了家中苦闷之事,那金景便提到了清香楼。 “以前没成亲前,你同我一起去过,估计你都忘了。”金景笑眯眯地说道,“咱们可以玩点清雅的,给你推荐给清净的去处,清香楼。” “邬家小姐嘛,我也知道,心性傲气的很,长得好看归好看,但是那股子傲气,让人受不住。” “男人三妻四妾本就是寻常,我娘当年本来是豆腐西施,被我爹看中了,就一步登天不是吗?其实我娘也感激我爹,要不然只能嫁个贫苦人家,哪儿有现在的日在。” “清香楼里面的瘦马是南方的,那腰肢细的很。” 南方…… 玉前村便是南方。 想到了金景,就想到了他曾经说过的话。 金景的母亲不就相当于是被金父救了,改变了她的一生? 明明自己也可以让叶菱过顺遂的一生,怎么阮绣棠就有这样的本事,让叶菱记在了秦家的族谱上,还要嫁给周家之子。 为什么阮绣棠不晚点走,那样他就可以拿下叶菱。 实在不行,也可以杀了阮绣棠,让叶菱无人可依靠。 郑瑾这几日睡得不大好,总觉得当年在玉前村,自己一步错步步错,要是没有阮绣棠,叶菱本应当是他的囊中之物。 很快就到了清香楼。 郑瑾让人弹琴,喝了两杯酒,酒里应当有点助兴的药物,让郑瑾扯了扯领口。 喝了点酒,血液舒张,头疼舒缓了不少,也让郑瑾消去了杀人的念头。 阮绣棠给秦彦之治腿,秦家上上下下都巴结呢,尤其是秦彦之,颇为喜欢这个阮绣棠。 秦彦之断了腿,他都不觉得有什么人可以在秦彦之的眼皮子底下杀了阮绣棠,更何况现在秦彦之已经恢复。 而且现在秦家也护着叶菱,按照刚刚听到的话,周家也念着叶菱。m.iyIgUO.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