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离开时,父亲才五十出头,看起来精神十足,再次见面,他也是七十多岁的老人了。 这时候人的寿命普遍短,也不知道他能不能活到八十岁。 想到这里,心里的酸涩涌上来,叶知书眼睛模糊了。 “你放心。”叶纤红安慰道。“外公身体这么好,肯定没问题。” 这不是她嘴上说说,自己有空间在,只要外公不出意外,让他活得八九十岁,她还是有把握的。 “嗯。”叶知书点点头,心里虽然不怎么相信女儿的话,但是哪个做儿女的,不希望父亲长命百命? 母女俩又说了一会体已话,看时间已近十点了。 “妈,我们出去吧!”叶纤红站起扶妈妈。“我们一直在里边,外公会担心的。” “好。”叶知书应了声,随手拢了拢额头垂下来的碎发,别在耳后。 “妈,你的头发下次别剪这么短,留起来吧!”叶纤红见妈妈依然是齐耳的头发,看起来特别显老。“到过年时,把头发烫一烫,这样才年轻漂亮。” “都这个年纪了,还搞这么漂亮干嘛!”叶知书白了女儿一眼。 “才四十来岁,哪里年纪大了?”叶纤红不认同地嘛道。“等你过了六十岁,再来叫年纪大吧。” “就会胡说八道。”叶知书边说边拉开门走出去。 第十二章酒席开始 “知书她爸,那个人——”外婆刚才坐在外公旁边,陪他说话,刚才奇怪的情形,让她马上猜到了事情的缘由。 不过这件事,还真不好当着大家的面说,免得尴尬,所以刚说了几个字,她马上又缩了回去。 “唉——这件事不提也罢。”外公叹了一口气,摇了摇头。 刚才因为女儿的反应,把他气得不轻,所以才会这么恼火。 以前从侄女那里,知道女儿干的傻事,只是没想到那个男人居然是钟修贤。 想到这个男人害了女儿后,居然失了踪,一点都没有男人的责任感。 他这次回来,摇身一变,成了香港商人。他这才知道,那年失踪,是因为他去了香港。 想到女儿这些年吃了那么多苦,他却在香港灯红酒绿地快活,外公就特别生气。 不过他很快反应过来,今天是外孙女办进屋酒的好日子,自己就算有再多的不痛快,也不能表现出来,免得影响大家的心情。 何况女婿就在旁边,他说任何话,都有些不合时宜。 “嗯,跟今天无关的事,我们以后再说。”大舅这时候也插了一句。 说完悄悄看了姐夫郑建国一眼,见他脸色如常,暗暗惊讶。 其它男人碰到这种事,总会受到影响,没想到他居然无动于衷。 这也是他高看了郑建国。 作为男人,谁碰到这种事,会不在意啊? 只是这件事发生在自己认识叶知书之前,他就算不甘心,又能如何呢? 至于那个男人的出现,会不会影响夫妻之间的关系,他倒不是很担心。 夫妻俩都到了这个年纪,可以说相守了半辈子,哪里是一个外人可以破坏得了的? 何况他们现在的生活又过得这么好,儿女都成材了,叶知书更不可能丢下现在的好生活,去跟一个失去联络二十年的人重新开始。 虞城农村一直有个说法,叫做生父没有养父大,以他对小红的了解,肯定会支持自己这个养父,不会支持妈妈去找旧情人的。 这样一想,他的心就定了下来,不再为这件事空担心。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说着屋里的豪华布置,说着小红的能干,说着郑建国夫妻的好福气M.iyIgUO.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