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亲爹,胳膊肘不能往外拐,节衣缩食,是良好品德,他们就……再省省钱吧。 “东西送到了吗?”向问天吃了几颗聚灵丹已经恢复了状态,他蹲在了灵兽园的边角,抬头看着聪明蛋——这是烈火鹦鹉给自己起的名字,在当年,被这只混账鹦鹉骗了后,他就一直寻思着,要给这个鹦鹉好看,迟早有一天,把他拔毛烤了吃肉,虽不知鹦鹉肉好不好吃,可总要解恨再说! 可灵狐老人实在宠着这只鹦鹉,他怎么都摸不到鹦鹉的边,还被它又骗了好几回——什么后山一灵泉,沐浴后升境界,到了那后,才发现那是外门女弟子洗澡的地方,还好他听到声音就跑了,要不差点成了揽月宗第一流氓;什么山壁上的万年冰莲,他浑身是伤,总算把冰莲拿到手,却被这聪明蛋一口吃掉,灵狐老人还夸他,说什么聪明蛋最喜欢吃冰莲,别人都不勤快,怕吃苦,就不去帮着摘……如此种种,他被骗的次数,已经可以编写成一本书了。 也是到了最近,他才攒够了兑换烈火鹦鹉的贡献点——是的,这只鹦鹉可贵了,比幻月老虎都要贵,据说是灵狐老人钦点的,可又遇到心境变化,他便一直没来换,一直到进从医者那出来后,才把它换了出来,头一件事,便是要他去送那妖魔——毁灭世界做什么呢?妖魔,是人的敌人。 他恨的人再多,也有感激的人,贡献堂的师兄,总是偷偷给他开小灶,李大海师兄在秘境里保护他,差点伤了手,灵狐老人,时不时地教他驭兽的方法……就连那裴明真,对他也不坏,毁灭了这世界,他就开心,就满意了吗?并不会。 至于这妖魔,就到该去的地方吧,他相信掌门一定能解决——向问天觉得好笑,原来他也悄悄地被洗了脑,揽月宗是他的家,掌门是他们的天,有问题就找师兄、师姐,师弟师妹靠他们保护,想开以后,就连这鹦鹉也看起来可爱了许多。 “傻子,你真傻。”聪明蛋正在整理着身上的羽毛,慢条斯理地进行了熟练的人身攻击。 ……嗯,他错了,鹦鹉一点都不可爱,不如还是杀了吃肉算了。 …… 对于修真之人,共同的目标,便是飞升,饶是裴闹春屡屡压制修为,在陪伴了儿子四百多年后,修为也到了臻境,再也压制不了了。 告别对于修士而言,是件简单的事情。 凡人被挑选入修真界时,需要断尘缘,修士飞升时,同样需要舍弃在修真界的留恋,上界之广阔,无人知晓,修真界约定俗成的规矩,便是好好告别,等到下一界飞升时,有缘再会,无缘也别找,这话说来狠绝,可大家都很能接受,长生路,本就是寂寞的,凡人不过匆匆数十载,修士能同家人、道侣过上百年、千年,已经足够。 升云殿之上,已经是天雷滚滚,如墨水般浓郁的黑云联结在一起,要人看不清周边的一切,几乎整个揽月宗的弟子,都站在此处,准备目送着掌门离开。 “明真,我要走了。”裴闹春已经整好衣袍,回身看向殿内的嫡系弟子同自己的儿子。 经过了这么多年,裴明真已经是在修真界能独当一面的明真修士了,他心中有伤感,可还能控制:“你……一路小心。”父亲道心稳固,修为足够,飞升并不难。 “以后,揽月宗就交给你们了。”裴闹春一个一个交代:“何书,你现在可是揽月宗的掌门,要和师弟们齐心协力,带着宗门继续向前……老二,你不喜管理宗门事务,这也不打紧,你过得开心就好……”他吩咐了一圈,终于绕回了裴明真面前。 “明真,你的刀术也到了臻境,有你和无名刀坐阵,我相信你能替我,继续守护着揽月宗,身为父亲,我一直替你骄傲。”裴闹春顿了顿,伸出手,“蹲下点,让为父,摸摸你的脑袋。” 裴明真没吭声,默默地靠近,弯腰,然后就像小时候总是经历的一样,父亲的手抚摸在了发顶,他说:“明真,有你这个儿子,我这一生,都无悔。” 他抬头,这么多年来,头一次不是叫的掌门:“父亲,一路珍重。” “好。”裴闹春便也不回头,径直出去,迎着天雷而上,人的一生,终究是要学会告别,无论是生离还是死别,九重天雷滚m.iYiGuo.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