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子,从来趾高气昂,不把任何人放在眼中。即便皇兄在五国人的眼中是可望而不可即的人物,在他,也只是眼中钉肉中刺。我甚至怀疑大哥他心里从无骨肉亲情。 所以父皇起初要我履行婚约的时候,我答应了。我去牢中问哥哥愿不愿意和我一起去黎国,他同意了。 稷下学宫一别三年,萧羽彦完全变了样。大婚当日,我见到她的时候,几乎不敢相认。那个身穿玄色龙袍清瘦的少年,竟然真的是她。 果真是明眸善睐,可爱极了。也不枉费我费尽心机将她和哥哥凑到一起,回头她过上醉生梦死的日子的时候,一定会回过头来感谢我的。 只是事情并没有朝着我想要的方向发展。这两个白痴竟然开始互相伤害起来了,两人相处时候的针锋相对简直让人不忍直视。 皇兄也就罢了,毕竟他这些年来从未想过感情之事。对各种投怀送抱视若无睹。可萧羽彦不是一直有那个贼心么,怎么也这般别扭? 这种案例实在是特别,研究好了,今年便又可写出一本书册来了。 黎国和我们齐国不同,大司马掌控着朝局。萧羽彦的日子并不好过。她似乎是被韩云牧捏住了把柄,总是对他怕得要命。 这没出息的家伙! 但是跟韩云牧打了一次交道之后……好吧,我也是个没出息的家伙。这人真是她以后亲政路上的一块巨石,不扳倒他,朝廷永远不会落在她的手里。 韩云牧在黎国推行的是涸泽而渔的治国手段,表面看起来黎国尚算稳定,但内里已经有些崩坏。没有变法,便不会有未来。与其如此,倒不如让哥哥接手,天下才能太平。 当然,这些是我一厢情愿的想法。哥哥却不大愿意通过这种手段得到一个国家,萧羽彦想必也不是那种儿女情长到可以江山拱手相让的人。 朝政的事情,到哪里都是一团乱麻。好在黎国比起齐国来有趣得多,很快我发现另一个十分有趣的地方——金楼。 萧羽彦焦头烂额之际,反正管不到我。索性我便溜到了金楼。也是在这里,我遇到了一个人——荀夫子。那个博古通今,却酷爱读□□的夫子。 第一次见到他,是为了躲避韩云牧的追杀。我躲进了金楼,径直奔向了后厢房。推门而入时,只见一名病怏怏的男子正斜靠着美人榻,数银两。荀夫子乃是当世大儒,各国许多权贵都是他的门生。但他今年也不过三十多岁,看起来面色苍白,一副随时要归西的模样。但是看到金子的时候,他的眼神是放光的。 事态紧急,管不了那么多了。我搂着他的脖子,一个纵身将他放倒在了美人榻上。然后盖上了被子。他并没有挣扎。我有些担心,这病秧子不会是受不住我这一击,一命呜呼了吧。 我掀开被子,紧张地看着他。却发现他受惊地搂紧了怀里的银两,惊恐道:“你是劫财还是劫色?” 没想到一个病秧子也这么美味可口。我挑起了他的下巴,坏笑道:“自然是想财色双收。我劫了你的色,你不就得从了我。这财自然也是我的了。” 病秧子坚贞地梗着脖子:“劫色可以,劫财要命一条。” 我噗嗤一口笑了出来。外面有官兵冲了进来,我连忙握住了他手中的银两,威胁他不准乱说话。 病秧子无奈地翻了个身,一面用力咳嗽着,一面对冲进来的官兵道:“几位官爷所为何事啊?” 官兵探头过来看,病秧子咳嗽得更厉害了。忽然哇地吐出一口血来。那官兵惊骇地看着他:“你——你这是什么病?” 他叹了口气道:“肺痨。” 官兵们面色大变,连忙退后数步。然后狐疑地看着他:“你这病痨鬼还有心思风流快活?” 病秧子晃了晃手里仅存的一锭银两,念道:“正所谓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反正我也没几日活头了,不如今朝有酒今朝醉。” “你倒是想得开。”那官兵一面说着一面带着属下嫌弃地退了出去。 我掩住了口鼻,屏住呼吸看着他。他摊开手掌,我赶忙把银两还给了他。飞快跑到了门边:“你……你肺痨怎么不早说?” “你也没问呀。” “那……那这一次算是你帮我。改日我有机会再报答你。” “改日?怎么,讨了人家的便宜就走么?”病秧子冷笑。 我一面摸到了插销一面看着他:“你想怎样?” 病秧子伸出手来:“报酬。明码标价——”他从袖中掏出了一个小算m.IyIguO.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