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邪念,至欲以君父成己之名,在家则为逆子,在国则为逆臣,天理尚可容乎,其罪尚可逭乎?” 专制制度下,反腐是除掉政治障碍的最便捷途径之一。为了打击杨名时的“道学气”,雍正刻意制造大案,借杨名时的政敌举报杨贪污受贿之机,将杨逮捕。以杨名时“得过盐规银、税规银和平余银约计八万两”及收受了下属范溥的几样礼品为罪名,定为贪污罪。其实,收受陋规一事,律无明文,事在定养廉银之前,其时各省皆然,这项陋规收入,也大部分是补贴了公众支出。而收受下属几样礼,也是当时官场的常事,以此定罪,显然是故意周纳。 把杨名时打为贪污犯不是雍正真正的目的,雍正是想通过办案,搞臭杨名时的名声,把他从“真道学”打成“假道学”,以杀一儆百,打击大臣们的“自为之心”。所以他秘密授意审案官,在审问时,对杨名时极尽挖苦打击之能事,力求使杨名时出“洋相”。 雍正认为,一杀掉杨名时,有可能使杨名时成为“比干”,遂了他“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心愿。所以对付杨名时此等“种类”,重要的不在“治其身”,而是“治其名”“治其假誉”,不择手段地恶心他、作践他,让他“假道学,真光棍”的“丑恶面目”大暴露,让周围的人都以为他确实虚伪可鄙,也让他本人都自惭形秽,精神颓丧。承审官按照雍正的授意似乎全做到了,不仅让当堂观审的“闻而笑之者亦甚多”,(《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而且整得杨名时哑口无言,低头认罪。 乾隆之审问尹嘉铨,其灵感完全来自此案。乃父乃子,真是心有灵犀一点通。 雍正对待大臣之严酷苛刻,本已经登峰造极。乾隆又青出于蓝,后来居上。为了保证大权独揽,乾隆皇帝上任之后一再拉大君臣距离,造成皇帝高高在上,群臣匍匐于下的政治局面,以确保君主的意志在任何时候、任何领域都畅通无阻。乾隆朝大臣的地位,比雍正朝,又有大幅降低。 历代帝王都期待名臣、功臣、忠臣的出现。比如雍正就屡屡称他的臣子李卫、田文镜、隆科多等为“国家伟器”“朕之功臣”“不世出之忠良柱石大臣”“真圣祖皇考忠臣,朕之功臣,国家良臣。真正当代第一超群拔类之稀有大臣”。 然而乾隆却提出了一个著名的理论:“奸臣”固然并非国家幸事,“名臣”的出现其实也不是什么好事。乾隆认为,臣权的上升就必然意味着君权的低落。“名臣”往往出现在国家出现危机,君主大权不独揽之际。许多名臣做出了惊天动地的大事业,扶国家之将倾,挽狂澜于既倒。但同时,名臣的出现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君主的无能和朝纲的混乱。对张居正这位明代的名臣,史评大抵功大于过,他却大不以为然,说:“大臣强辞立威,逆行罔忌,实为弁国纪。神宗竟尔任其施为,虽童昏不应若是。” 为了消除尹嘉铨所做《名臣言行录》的影响,乾隆特下长诏斥责尹嘉铨的“名臣论”。他说,“朕以为本朝纪纲整肃,无名臣亦无奸臣”,“乾纲在上,不致朝廷有名臣、奸臣,亦社稷之福耳”。如果“社稷待名臣而安之,已非国家之福”。意思就是,在真正有作为的皇帝统治下,不应该有为患作乱的奸臣,同时,也不应该有彪炳史册的名臣,只可以有唯命是从、办事敏捷的奴才。 雍正皇帝既深刻阴鸷,又有天真淋漓的一面,冷起来一块冰,热起来一团火。严肃起来,谁也不敢喘气;高兴起来,有时又没大没小。他在李卫的奏折上批过这样的话:“好事好事!此等事览而不嘉悦者除非呆皇帝也!”给年羹尧的朱批有这样的话:“从来君臣之遇合……未必得如我二人之人……总之,我二人做个千古君臣知遇榜样,令天下后世钦慕流涎就是矣!”他对大臣固然以苛刻闻名,但对某些投脾气的人也有热情如火、视如朋友、信任不衰的一面。比如对鄂尔泰和张廷玉。 但乾隆却极重君臣之别,总是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面孔,从来没有与大臣们建立起什么私交。也许晚年的和砷算是唯一的例外。 对于大臣的“好名”之习,乾隆和父亲一样向来痛恨。乾隆十九年(1754年)他训斥陕西巡抚陈宏谋:“嗣后倘不思痛改前非,遇事苟且掩饰,仍蹈沽名钓誉之恶习,必不能逃朕洞鉴,恩再邀宽典也。” 在打击限制大臣“好名之习”方面,乾隆不但学习了父亲制造冤狱的办法,还有所创新。 传统社会有一个不成文的政治习惯,就是那些政绩卓著的地方官离任后,当地官民往往会通过送万民伞、立碑、建祠等形式加以表彰和纪念。然而乾隆皇帝却通令各省,将各地的去思德政碑“概行扑毁”,并严禁为官员建造生祠。在他的严令下,全国各地纷纷将康、雍以来所建祠堂、石碑摧毁,仅云南、山西两省,就近六百座。乾隆认为应该由皇帝垄断所有的伟大、光荣、正确,不给其他人留一M.iYIGUO.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