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做文章的。 胡清云自然不能让自家小师妹被人看轻了去。 于是庞雅晴就一趟一趟的从府尹府里往孟府搬东西,什么凌罗绸缎、珠宝首饰、胭脂花露,全都不要银子似的一车车送过来。要不是孟彤自己就是学医的,胡清云说不定会连日常药品也要一并送过来了。 庞雅晴叫了绣庄的人来给孟彤做衣裳,春二娘却想自己做。平安居里,侍菊和宫嬷嬷的女红手艺都是极好的,王嬷嬷的女红虽然差一点,但比起春二娘和青黛来却好太多了。 庞雅晴便笑道:“女孩子的衣裳不怕多,不如咱们各做各的,把咱们家彤彤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兴许还能给咱们拐个俊俏的才子回来呢。” 春二娘想想自家闺女都十一了,这要是在村子里,这两年也该说亲事了,便也就应了下来。 于是接下来的几天,孟彤的工作就是站着让人量身、试衣、试手饰,连看个医书都会时时被人打扰,偏她还反抗不得,简直都快被折磨疯了。 ☆、388装逼要小心 所幸六月初二转眼就到了。 孟彤原想轻车简从的去,连胡清云要派亲卫相送的好意都给驳了,因此只挑了陈四赶车,想让他把她送到了书院,留下闪电给她,再把马车赶回来。 不想春二娘和庞雅晴给她整出了整整半车的衣帽鞋袜、金银手饰,再加上宫嬷嬷和青黛的行李,以及她的医书和药箱,一辆马车装的满满当当,根本就没办法坐人了。 孟彤站在大门口什么话都没说,可那脸却黑的都快能滴出墨来了。 前来送行的胡清云看了看娇妻心虚的模样,倒觉得小师妹太过苛刻自己了,他正打算开口让自己的亲随帮忙,再套辆车送孟彤去洛阳。 就听旁边一道清朗的男声不紧不慢的道,“我送你去洛阳吧,反正我在洛阳亦有宅子,到时候就留在那边,以后找你看诊也方便些。” “凌一公子也要去洛阳吗?那真是太好了,我家彤彤就拜托公子多多照顾了。”凌一的适时出声,让春二娘简直欣喜若狂,一听他说还要留在洛阳,更是喜不自胜。 一路南下时,凌一对她们的帮忙不可谓不大。相处的久了,大家相互之间都有了了解,凌一平时话虽不多,可却是个极为细心的人,春二娘对他的印象还是极好的。 另一方面,春二娘也是深知孟彤的脾气,荐于凌一交的那一年万两的伙食费,孟彤对凌一总是多了一份忍让和客气,刚才若不是凌一适时的站出来说话,只怕孟彤会让人把那些衣箱都给搬下车去的。 胡清云是听孟彤说过凌一的底细的,知道这人已经叛出了冥殿,而且跟着孟彤长达半年,也没有什么异动,听说平时看着性情也还不错,便也就没多说什么。 多年之后,胡清云看着自家粉嫩可爱的小师妹被某人娶走,简直悔不当初,要不是因为他这一时的疏忽,又怎么会让自家小师妹这么颗白嫩的小白菜被凌一这混蛋给拱了? 没有人反对,事情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陈四重新套了辆马车过来,和两个仆役一起,很快就将车上的行李换了新套的马车上。 凌一只是回房随手收拾了几件换洗的衣服,拿了随身的宝剑就出来了。陈四自觉去架装行李的马车,让凌一给孟彤和宫嬷嬷等人驾车。 春二娘深怕孟彤会嫌带的衣服手饰太多,一心想让孟彤快快走人,连离别的感伤都忘记了。 孟彤看她这样简直啼笑皆非,不过临别时没看到自家娘亲掉眼泪,就是多带半车的衣服手饰上路,孟彤也认了。 胡清云将皇家书院的入学名帖交给孟彤,却也没有再多事的提让人护送。 孟彤这一车人除了青黛是个完全不懂武功的小丫头之外,其他人的手上都有些拳脚功夫,再加上孟彤的药,路上就算遇到了劫道的,只怕也是去给他们送菜的。 马车出了开封府,一连走了两天才到洛阳,路上太平无事,并没有如胡清云所想,遇见什么劫道的。 洛阳城乃是大周朝的新都,自大周朝迁都之后,历时五百年的建设,其繁华和雄伟绝非一般的城池可比,就连旧都开封都是远远不及的。 看着城中宽敞的街道,规划整齐的青砖黑瓦的民居,鳞次栉比的酒楼店铺,远处雄伟壮丽的宫宇屋顶…… 这个时空的历史与孟彤的前世是完全不同的,大周治世一千多年,表现出来的文明让孟彤这个来自现代的游魂也不由深深震撼。 “小……小姐,你快看那个人的头发,他的头发是红色的!”青黛一手捂着嘴,一手指着路边走过的一名海外传教士小声惊呼。 “别一惊一炸的,小心惊着姑娘。”孟彤还没说话,就听宫嬷嬷伸手拍了青黛一下,不急不M.iyiGuo.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