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将门凤华

第124节


没有挤出眼泪来,也就作罢了,“你长的不错,我可能曾经因为这个对你动了心。但是我爹说,情情爱爱的,吃不了一辈子。我日后是要上战场的,受不了你们文人的三从四德,咱们还是算了吧!”

    那柳梦生虚晃一下,已经不见了。

    姜砚之大喜,他就知道,他家惟秀是绝对不会被人拐走的。

    嘿嘿,惟秀不喜欢酸腐秀才,他不是!

    正高兴着,只见那柳梦生消失的地方,又出现了一个小郎君,他穿着一袭红衣,乌黑的长发慵懒的披散在脑后,十指又长又白,手中正端着一个酒杯。

    “卿卿,怎么这么久才来看倾城。”他的声音像是悠扬的琴声一样,让人沉迷。

    姜砚之看了看自己的小胖手,再看看人家,恨不得把闵惟秀头上的簪子拔下来插在自己脑袋上。

    不是他没有自信,实在是这敌人太厉害啊!

    闵惟秀一愣,她是奸臣武国公之女,平日里骄奢淫逸,最近迷上了一个名叫倾城的小倌。

    闵惟秀低头看了看倾城的手,这手简直比东阳郡王的手还好看。

    倾城顺着闵惟秀的视线,勾了勾嘴角,用手沾了沾酒盏里的酒水,凑近了闵惟秀,将手放在了她的嘴面前,“这酒是好酒,卿卿可要一尝?”

    闵惟秀脸一红,这个妖孽!

    姜砚之简直要哭了。

    倾城轻轻的笑了笑,离闵惟秀凑得更近了一些。

    闵惟秀小嘴张了张,一个喷嚏打了出来……然后便是一个接一个的喷嚏,喷了那倾城一脸。

    倾城僵硬在了原地。

    闵惟秀掏出一张帕子,擦了擦自己红红的鼻子,“你用了香粉?我一闻到这个味儿,就要打喷嚏,哈欠……你快离我远一些!”

    倾城着急了,“卿卿,你可有事?是倾城的错,倾城这就去沐浴更衣……”

    他说着,转身往门口走,然后又回过头来,“卿卿你要等着我哦!”

    第二百三十二章 飞仙簪(四)

    闵惟秀见那倾城不见了踪影,自顾自的往那贵妃榻上一趟,看了安喜一眼,“这倾城长得好是好,就是不会伺候人,半点不如安喜你。你看我来了这么久,也不见他给我上点果子点心的。”

    安喜一愣,小娘就是被鬼迷了心窍,都记得她呢,顿时高兴起来。

    “可不是,小娘饿了吧,安喜都给你备着呢!”说完她也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一盘点心来,搁在了闵惟秀身边。

    一旁的姜砚之看得醋海生波,他怎么觉得,最大的劲敌不是那六个男鬼,而是安喜呢!

    说话间,那小倌倾城已经换了一身绿色的衣袍,又走了进来,因为刚刚沐浴,他清新得像是一棵摇曳的海草。

    头发湿漉漉的,微微有些卷翘,衣襟半敞着,一走动就能够隐隐约约的看到他胸前未干的水珠。

    “卿卿,你在这里等我……我好开心”,他说着,凑了过来,拿起一旁的点心,喂到了闵惟秀嘴中。

    闵惟秀哼了一声,“怎地这么慢,你说我该怎么罚你。”

    倾城笑得越发荡漾,“卿卿说怎么罚就怎么罚。”

    闵惟秀眨了眨眼睛,“那你给我捏捏腿吧!我二哥说,来逛花楼,都是喝着小酒,唱着小曲儿,捏捏小腿的。你一不给我备酒,二不给我唱曲。唉,也不知道我当初怎么就一眼瞧中了你。”

    闵惟秀说着,看了看倾城的手,八成是因为他的手长得好看。

    倾城愣了愣,随即笑道:“卿卿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一炷香的时间过后,“卿卿,不如我们上榻吧……”

    闵惟秀眯着的眼皮子一翻,“我不是已经在榻上了么?你很会捏腿啊,接着捏,别停。你不知道,自打我养了你,我阿娘天天让我回家蹲马步,我这腿脚都不是自己的了。”

    ……

    半个时辰之后,倾城觉得自己的手已经不是自己的m.IYIguO.nET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页 将门凤华下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