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月、郑良冲在最前面,这二人的实力最强,最起码要给士兵打个样,增加一些士气,不能被鲜卑人给比下去。 暗月可是武功高手,手中的长枪横空丢出,刚好贯穿了敌军首领的胸口,连人带马的倒在地上,死相凄惨不堪。 说实话,这种中长型兵器不适合暗月,他的袖口中突然出现两把短剑。 接下来,暗月站直了身子,完全把双方的战马当成平地,不停的在马背上进行穿梭,每到一处,都会终结一人的性命。 “不亏是上将军的护卫,好胆量、好本事、好炫酷!”郑良佩服三联,自知没有暗月脱离战马的本领,老老实实拿着长枪不停的突刺,倒也杀掉五六人的性命。 在二人的疯狂斩杀下,两千士兵更加勇猛,面对比自己更加壮硕的敌人根本不虚,甚至隐隐有赶超的势头。 在影月的强烈要求下,任宁躲在最后面,毕竟刀剑无眼,真正上了战场后他未必有保命的技能。不过,任宁也没闲着,偶尔从背后放一支冷箭,让敌人死的不明不白。 骑兵的交锋自古就是最惨烈的画面,不仅士兵的身体像颗白菜,就连战马也不得保全,到处都是鲜血,到处都是残破的尸体。 两千敌对三百,任宁这边有着绝对的优势,再加上暗月凭一己之力杀了数十人,这场战斗毫无悬念。 不过,两千士兵终于有了损失,死伤超过一百,这在任宁看来是比较惨痛的数字,不过在郑良看来却是神奇的数字。 他在边关戊守多年,大大小小的战斗经历了不少,能跟敌人一换一就是最大的胜利,哪想过杀敌五百,自损一百。 这样是放在先前,绝对可以够他吹一辈子牛叉,前提是能够活下来。 “接下来,将会是最惨烈最持久的战斗,大家做好准备了吗?”任宁大声呼喊着,提前给众人打了个预防针。 与其说是游击队,倒不如说是峡谷内的刺客,所以,最有效的生存方式,就是不停的去抓人头,决不能蹲在草丛里不懂,以免敌人集结在一起对他们进行联合绞杀。 这一战之后,他们再也别想停下来,更别妄想睡一个懒觉,能得空下马休息会便是最大的恩赐。 经过鲜血洗礼的士兵,明显跟之前有所不同,眼眸中锐利有光,俱是一副雄赳赳气昂昂的样子,大声呼喊道“杀杀杀!” 雄浑壮阔的气势直插云霄,也让周边的敌人意识到一丝不妙。 “出发!”任宁仍是走在最前面,手里拿着地图,快速奔向据此最近的一处村落。 在这个没有地形定位的年代,一张地形图往往能决定一场战争的胜负。 任宁好得也算半个大炎人,再加上之前特意绘制了地图,总该比鲜卑人路线要熟悉。 所以说,故意避开了合围而来的敌人,沿着山中小路迂回到隔壁较近的村庄。 正如任宁所料,鲜卑人已经找到了这个村落,如今正跟他们一m.IyIguO.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