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挑事了。 把三百人收拾服帖后,沈娴开始想办法扩充自己的人马。照理说除非边塞,否则朝廷是不允许地方屯兵自重的。但现在皇室衰微,对地方的约束力大大减弱,于是那些有钱又有地的一方豪强就都开始找各种各样的理由偷着征兵屯兵。 沈娴募兵的理由很简单——为了剿灭益州境内四处流窜的黄巾匪贼。 大部分人屯兵都是这个理由,有极个别的因为自己地盘上治安实在是太好了根本没有匪贼,为了屯兵还得硬造出一堆匪贼来欺骗朝廷,无耻的程度令沈娴叹为观止。 虽然益州境内的黄巾贼大部分都被贾龙打散了,可是还有一小股在四处流窜制造麻烦,各郡深受其害,纷纷上书州牧要求其出兵平乱。于是沈娴就趁机募兵,把自己的三百人扩充到了三千人左右,没事就带着他们四处去打小股黄巾贼,全当实战训练。参加起义的黄巾贼们大都是穷苦百姓,连饭都吃不起的那种,基本没什么战斗力,被益州军们抄着兵器吓唬吓唬就投降了。 投降之后沈娴会视情况决定这些人的去留,若是被硬抓来的或者被别人忽悠强迫来的,家里还有家人,这种就统统教育一顿后放回家中种地去。 然而有时也会遇上一些专干打家劫舍杀人越货的穷凶极恶之徒,这种人大部分身上都背着人命,沈娴把他们抓到之后审问清楚,全部交给各郡县走法律程序严惩不贷。 刘焉上表朝廷说沈娴平乱有功,给他的“小儿子”封了个校尉的官职,又以益州人手不足为由请沈娴暂代广汉郡太守之位,还把自己的州牧印给了沈娴执掌。有了这枚印信在手,再加上那以平乱为由被沈娴握在手中的三千多益州军,全益州境内沈娴的实际权力几乎与刘焉和贾龙持平。 沈娴觉得刘焉培养她大概只是为了牵制士族的力量。毕竟斗争残酷,稍不注意就会有生命危险,儿子是宝贵的,女儿是不值钱的。 不过无所谓,她总算是有了自己的第一批人马。 日子在沈娴每天省吃俭用赚钱建城练兵中渐渐过去了。这一年的效果十分显著,焕然一新的绵竹县就是最好的说明,城中百姓也比沈娴刚来时看着健康许多,大街上也时不时会看到有成群结队的孩子们欢笑着跑过去。 有孩子就代表了希望。 沈娴挺喜欢去大街上巡视,跟百姓们打招呼聊天,及时了解民生问题方便解决,到后来这已经成了她每天的习惯。 今天也不例外,即使沈娴已经决定翘班了,但她还是没有放弃巡视。一路带着红袖步行出府,主仆二人慢慢朝着云来顺走去。 沈娴很受城中百姓们的欢迎,尤其是小孩子,碰上她后大家都要排着队让漂亮哥哥摸摸头再举高高。沈娴对孩子们提出的要求总是尽量满足,她认真地一个一个抱过去,拍了拍最后一个小孩子的脑袋嘱咐他好好读书后,才带着红袖继续往酒楼走。 “小……公子,您也太好说话了。”红袖看了半天还是忍不住道:“每次出门都要对付那些小孩子。” 沈娴淡淡地瞟了她一眼:“这叫爱民如子,你不懂。” 你家小姐可是要一统天下的人,俗话说得好,得民心者得天下,那就先从绵竹的民心做起。 况且孩子们那么可爱,一个个都是包子脸,掐起来好软~ 沈娴表面不动声色,可心中却有点荡漾。 红袖是沈娴带人去周边村落清扫黄巾贼余党的时候捡回来的,她爹妈在前段时间的黄巾起义中死去了,一片混乱也不知道是谁下的手,这锅没人背,只苦了红袖一个孤苦无依的姑娘。沈娴见红袖确实可怜,正好她身边也缺个丫鬟——刘焉送来的那些实在是太不机灵了,只能干干粗活——于是沈娴就把红袖带回家了。 刘焉在这种问题上一向不管,沈娴给红袖在府中登记了一下,签了卖身契后,红袖就正式成了刘府的人。 身为贴身丫鬟,红袖当然知道沈娴是个妹子,不过这姑娘说话干脆,干活利索,人还机灵,最重要的是她把带自己回家的沈娴视为恩人,十分忠心。 对于沈娴来说,这就足够了。 红袖并不知道沈娴要去大吃一顿的目的,这个埋藏最深的秘密沈娴谁都没有说也绝不打算说。她随便找了个理由搪塞过去。 云来顺是在他们来了绵竹后才新开的酒楼,取“客似云来”之意,虽然名字俗但胜在菜品不错。沈娴是个老饕,以前就爱琢磨些好吃的饭菜,然而穿越后生活水平却迅速下降,除了没钱外最重要的原因是——有些后世十分普通的蔬菜,三国时候还没传到中国来呢。 比如西红柿炒鸡蛋……的西红柿。 沈娴天天就有限的菜如何做出无限的美味而烦恼着,刘府里的厨子们只会基本菜色,一点都没有身为皇家大厨的荣誉感。m.IYIGUo.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