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主动加谁的好友的。 他觉得,应该任何一个人都混得比他好吧! 因为他被拉入了校友群,便又随之被拉入了班级群。班级群里的人还开玩笑说:“本来除了你和金兰殊,都齐了。现在就差金总了。不知道你这个‘前室友’能不能联系上他!” 听到“这个班级群原本就差宋风时和金兰殊”这个消息时,宋风时就感叹:“怪不得大家都说‘只有混得很好和混得很差的人不愿意联系老同学’。” 旁人又叫他联系金兰殊的时候,他又不得不更为窘迫地回应:“我好久没见过他了。” 其实大家也都是随便说说,谁能认为宋风时这个不起眼的穷小子能够联系得上现在闪闪发光的金兰殊呢? 连宋风时自己都不敢想了。 下班后,他郁郁然地独自坐在吧台旁独酌,想起以前的事,感慨万千。 宋风时上班的时候总是笑脸迎人,对待下属也是和煦温暖——但那都不是他,都是服务业里的一个合格的从业者而已。只有下班的时候,坐在这个角落的时候,他才能拥有属于自己的时间,可以不将笑容挂在嘴角。 这儿的酒保也认得宋风时,每次他来,都给他倒一杯加冰的金汤力。 宋风时一边独酌、一边感慨。 过了一会儿,酒保递来了三角杯装载的马天尼,清澈的酒液里还搁着一串青橄榄,看着就生津止渴。 这不是宋风时点的,但是看着这个架势,宋风时也明白是怎么回事——果不其然,酒保脸带微笑地说:“那边那位先生请您喝一杯。” 这倒不是不常发生的事情。 宋风时长得清秀,又是一个人来的,偶尔有人送酒搭讪,都很正常的。 宋风时一般不爱喝别人的酒,况且他酒量也不好,平常喝一杯就停了,不会再喝。但那串青橄榄看起来不错,他便用手指捻起它,启唇叼起了一颗圆润的橄榄,咽进嘴里,同时顺着酒保的眼神看向赠酒的人——这不看不打紧,一看就祂妈紧——坐在吧台另外一个角落的,穿着利落西装的男人——那明眸善睐、瑰姿艳逸——正是宋风时心头尘埃尽落处的玫瑰花蕾啊—— 金兰殊! 金兰殊看着和以前很相似,因此宋风时能一眼将他认出,但又看着和以前很不相似,让宋风时陷入彷徨错乱。 从前金兰殊尽管卓尔不凡,但还是有些稚气未脱、又为世事所困,锋芒也掩藏不了落魄。如今的他,正是意气风发,又历经不少世事,更添许多的风流骄贵,若说以往是玫瑰花蕾,那现在就是玫瑰怒放了。 灿烂得让宋风时移不开眼睛。 “唔……”宋风时喉咙一哽,竟然将嘴里的整颗橄榄吞进去了,“唔——” 宋风时捂住喉咙,脸色发白。 “啊。他呛到了!”酒保大叫,“救命啊!” 金兰殊立即冲上前,从背后用力箍住宋风时的腹部,狠狠一顶,一个利落的海姆里克腹部冲击法——宋风时白眼一翻,终于将噎在呼吸道的橄榄给吐了出来。 ——这就是他们第一次用力拥抱。 真是令人窒息的浪漫邂逅啊。 第七章 原本,云泥之别的昔日同学相见,应该是有些尴尬和疏离的。 可却因为被噎住了这个闹剧,将尴尬提升到了极致,反而就“否极泰来”,彼此都不尴尬了,索性相视大笑起来。 他俩笑了一阵子,便相携在卡座坐下。 “你是怎么回事啊?”金兰殊说,“这都能噎着。” 宋风时拿出应对客人那套,笑道:“是我福薄,消受不了金总的赐酒啊!”m.iYIguO.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