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笛满眼不敢置信地看着啃鸡爪的小秋,见她那么一小口一小口地啃着干瘦的鸡爪子,半天也啃不下一口肉……好吧,瘦子的世界胖子不懂,她还是听乔西的话,安心吃自己的鸡腿儿吧。至少,她不必再为自己吃肉小秋啃骨头不好意思了。 相对于几个女生还算斯文的吃相,几个男生,特别是叶廷伟、刘长征、蒋立阳几个,就太能闹腾了。一个个吆吆喝喝,咋咋呼呼,一边抓着肉往嘴里塞,一边拎着啤酒瓶儿吹瓶儿——这些人连筷子都能忘了,也不用指望他们记得找喝酒的杯子,反正吃东西能用手抓,喝酒直接吹瓶子嘛,大口喝酒大块吃肉哇,才够豪爽!够男人啊! 其实,八零年初,啤酒在国内绝对称得上次新事物,大多数人还不习惯喝这种略带苦涩还有丰富泡沫的酒,甚至有资深酒客对它嗤之以鼻,称之为‘马尿’!呃,就颜色和长相看,还真能算是‘比喻形象’! 可热衷于追逐新事物的年轻人都比较愿意尝试,即便,他们喝着啤酒也觉得不好喝,也觉得又苦又涩还不如汽水儿,可男人嘛,不喝酒能算男人?白酒那种东西……太老旧,不时髦了(度数太高,喝不了哇,无法显示男子汉的气概呀),所以,哥是时髦的八〇年代新青年,喝酒就喝啤酒! 第五百七十二章 一共八个男生,秦戎和乔北都拿了一瓶啤酒,却都只是小口品尝,没自己灌自己来彰显男人气概。叶家老四叶廷舟见了小秋拿来的录音机就什么都不管了,捧着十来盘磁带,一首歌一首歌地听着,完全沉浸到音乐里去了,连饭菜都没怎么吃,更别说喝酒了。 剩下五个男生,十八瓶啤酒,平均一个人将近四瓶……第一瓶喝着还觉得又苦又涩,难以入口呢。一瓶酒下了肚之后,那酒就成了白开水,苦?不苦!涩?哪里涩了?跟白开……跟蜜糖水儿一样呐,好喝得嘞……来,再碰一个! 等第二瓶喝下去,一个个都仿佛成了海底爬出来的生物,张牙舞爪,蛇形龟步……那酒就更是成了人间至味,美酒,天下一等一的美酒哇! ——来,再干一瓶儿! 蒋正阳喝的满脸通红,粗着嗓子吼了一句:“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 小秋好不容易解决完两只鸡爪,正捏着根鸡脖子啃呢,被这猛然间爆出来的‘狼嚎’给吓了一跳,手中刚啃了一半的鸡脖子啪嗒一声掉在地上。 她平静了平静心跳,看了一眼不幸阵亡的鸡脖子,幽幽地叹了口气,从书包里摸出一块纸巾来擦了擦手,这才重新取了一只烧麦来慢慢吃。 那边蒋正阳开了嗓之后,其他几个也不甘示弱。 自诩丽君铁杆粉丝的范东海气恼地朝着蒋正阳骂了几句,然后捏着嗓子,模仿着邓丽君软软的声音唱:“甜蜜蜜,甜蜜蜜……” 有了之前的教训,小秋这回只是打了个寒颤,手中的烧麦却捏的牢牢的,忍住一股子反胃的冲动之后,将半个烧麦塞进嘴里后,就再没了丁点儿食欲……她只能拎了瓶白冰洋汽水,一小口一小口地喝。 就这样,还不算完,那几个熊孩子喝了酒之后,被酒精壮了胆,也不知谁喊了一句:“就这么吃喝多没意思啊,咱们得来点儿什么节目助兴啊!” 之前沉迷在音乐中的叶廷舟不知咋听到了这一句,立刻跳起来大喊:“你们跳舞吧,我给你们放音乐,听,这首曲子,慢三啊,多好听,多来劲,快点儿快点儿,几个大老爷们儿别扭扭捏捏的,你们m.iyiGuO.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