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这天气还不到最冷的时候,这两天天气又不错,因而这些人大多穿的挺单薄,同时也非常体面——不论男女,他们都穿着漂亮的皮鞋。 穆琼的到来,引来了很多人的侧目,毕竟穆琼带着的东西实在有点多,他的穿着打扮也跟这些人格格不入。 虽然《留学》的发表给穆琼带来了不菲的稿费,但他并没有乱花,至少,他就没有去裁缝铺做衣服买鞋子——他的衣服都是朱婉婉和穆昌玉做的。 穆琼并不追赶潮流,对款式也不敏感,在他看来,衣服鞋子这种,干净整齐穿着舒服就行了,因此这会儿,他毫不介意地穿着虽然崭新,但款式很老土的衣服和布鞋。 这也就算了,他除了斜挎着一个小布包以外,还背着一个打包好的大布包,然后一手拎着一个巨大的藤篮,另一只手拎着一个包裹。 如果放到现在来对比一下……那他和那些学生,就是大包小包的农名工和衣着光鲜的大学生的区别了。 当然了,这时大街上穿着打扮跟他一样的人挺多的,这些大学生的素质也不错,因而看了他一眼,就没人再关注他了,而是聊了起来……聊《留学》。 “我把《留学》寄给了我的父亲,他从天津发电报回来,说这是一部非常好的作品。” “不知道江振国能不能和他喜欢的人在一起。” “我把《留学》里面的很多句子都摘抄了下来,时时诵读,深有感触。” …… 这些人夸《留学》夸得很厉害,穆琼都有点惊讶了。 他知道《留学》应该很受欢迎,但因为他没什么朋友,平常除了待在家里,也就是去报社、西餐馆还有傅蕴安那里的缘故,对《留学》到底多么受欢迎其实并不清楚。 直到这会儿,听到这些学生都在议论《留学》,他才发现自己的写的小说,比他想象的更受欢迎。 他在现代时,曾经听一位长辈说起八十年代,说那是个对作者非常友好的年代,在当时一个作者若是写出一部好作品,甚至可能会引起全民热议,让全国的文学青年都读他的作品,然后迅速出名。 因为在当时,好书好作品太少了。 但即便如此,八十年代也只是半个黄金时代。 作者最容易出名的年代,其实是民国。 之前穆琼虽然听了,但感触并不深,可现在……他感受到了。 正这么想着,穆琼突然听到一个男生道:“振国这个名字真的非常好,我已经决定了,要把我的名字改成振国。” 穆琼:“……” 众人等了一会儿,就有几辆马车来了,同时,参加义诊的医生也陆陆续续全都来了,其中就有傅蕴安。 看得出来傅蕴安很受欢迎,身边不仅有几个医生陪着,还有一个三十来岁,金发碧眼的洋人一直在跟他说话。 穆琼本想上去和他说话,瞧见这一幕,也就不急着上去了。 结果,傅蕴安瞧见了他:“穆琼,这边。” 穆琼见状,这才过去。 傅蕴安看了看穆琼的大包小包,微微笑了笑,然后就道:“等下你跟我一组,坐一辆马车吧。”说完,又给穆琼介绍跟他说话的洋人:“这位是爱德华先生,他是一位传教士,英国人,会跟我们一起走。” “爱德华先生你好。”穆琼用英语跟对方打招呼。 “你好。”这位爱德华先生笑着对穆琼打交道:“愿上帝保佑你。” 这次的义诊,公济医院这边是分成三个组的,每个组十二个人,而这十二人中,分别有一个传教士,两个医生,两个助手,外加七个志愿者。 当然了,队伍里的某些医生同时也是传教士,比如他们组,除了爱德华是一位传教士以外M.iyiguO.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