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业!” 贞娘忙恭敬的接过来,双手捧着道:“父亲训示,媳妇当谨记,这玉牌是皇后娘娘所赐,媳妇乃是白身,皇家所赐,皆为上赐,不敢随身携带,媳妇会将玉牌供奉于佛前 ,愿佛祖保佑皇后娘福寿安康!” 温绍卿一愣,十分诧异,大金律法规定,凡无品级头衔的平民百姓,若有御赐之物,需谨慎供奉。 他看了许怀安夫妇一眼,暗暗点头,之前他已调查过许家,寒门出身,妻子杜氏是个村姑,曾经当街卖过馒头包子,许怀安才学过人,连着考中了秀才、举人和进士,被放任来嘉定做了知县,家世如此清贫,不曾想教出的女儿居然这般出色,识礼守制,知进退。 这一晚,碧溪园内,灯火通明,每个仆从的脸上都洋溢着骄傲和喜悦,他们家的少爷居然是镇南候的嫡子,镇南候啊,大金赫赫威名名动天下的将领,深受皇帝爱重的侯爵,传说一般的人物,居然是少爷的生身父亲,这是多么大的福分?多么深的缘法?即便身为这儿的仆从,也觉得面上有光。 这一晚,镇南候爷温绍卿被安置住在了淇水小筑,和杜大壮父子喝了一晚的酒,酒意有些深了,可难得的没醉,军中之人大多有着好酒量,他做在院中的石凳上,嗅着暮春时节弥漫交织的花香,心中从未有过的疏朗惬意,他自怀中摸出一副小巧的银镯子,低头看了又看,那是温栎恒满月时他亲自给儿子带在手上的,这些年来,他的妻妾们为他生下了多个子女,可他大多在军中驻守,没有一个是他亲手抱过的,他记忆中唯一长存的*,来自那个他十七岁时亲手抱过亲过的儿子,软软的,香香的,小手伸出来只有他四分之一个巴掌大,攀在他膝盖上,嘟着花瓣似的小嘴,不依不饶的缠着他,要他将他抛起再抱住。 他那时还年轻,儿子一声“父亲”,便觉得心都酥软了许多,在简陋的院子里认真的一刀刀给他刻小巧的木剑,想象着儿子再大些,就要教他习武,将来培养他成才,给他娶美丽贤淑的妻子,看着他长大、成家立业深夜的露水打在他深棕色的披风上,圆圆的,泅出一圈圆晕,仿佛干涸的血渍,透着风尘具净后的沧桑。 他终究错过了儿子的成长,甚至不曾亲眼看见他娶亲,他在旁人的怀中长大,眉眼俊美,身材高大,那明朗豪烈的气势,很像年轻时的自己。 那一刻他心里有着说不出的滋味,惊喜、愧疚、心酸、满足原来纵马疆场,血色辉煌都比不上这一刻与儿子重逢带给自己的满足和喜悦。 “我终于找到恒儿了”他的声音很轻,很沉,听上去如同暮鼓晨钟的沉郁,仿佛是自言自语,又仿佛是在对身后的护卫说的,那护卫却似乎神情恍惚,很久才低下头,苦涩的笑着:“恭喜侯爷” 温绍卿因为心情激荡,没有留意到,他最忠直的护卫那一瞬间的神思游离。 护卫却侧过头,有些出神的看着远处,深浓的夜色中有数只白鹳飞掠过荷塘,如同一道白色的掠影,划过夜空,让人悚然一惊。 ☆、240第九十一章 这一晚,许怀安和杜氏愁眉深锁,相顾良久,杜氏叹息了一声:“相公,怎么办?贞儿真的要跟着一起去京城吗?我听说京城中的高门大户人家规矩很多的,咱们家贞儿能行吗?”许怀安揉了揉眉心,也跟着叹了一口气:“不行能怎么办?已经嫁给了石头,夫为妻纲,不去也得去啊!贞儿”他并不希望女儿攀上高枝,只希望女儿幸福就好,谁知道人算不如天算,女儿嫁得居然是侯爷的公子这一晚,有人在感慨重逢的喜悦,有人在忧虑前途的荆棘,有人,在深浓的夜色中坐了很久杜石头睡的很沉,身上还散发着淡淡的酒香,一只素白如玉的小手轻轻的拂过他的面颊,高高的眉骨,浓黑的眉毛,深深的眼眶,长长的浓密的睫毛,高挺的鼻梁,厚实红润的嘴唇,方方的下巴,中间还有一个小小的窝,皮肤不是时下流行的象牙白,是细腻的蜜色,看上去有些野性飞扬的味道。 他,实在是个漂亮的男人。 贞娘安静的望着他,没有月光,屋内一片黑暗,四处无声,静谧中只有草木葳蕤散发出的淡淡香气,一室安静,一室寂寞,她在m.iYIGUo.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