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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第二天干活时也在心里默默背,等干完活还拿个树枝在地上乱画,谁让她没有纸笔呢,陈建邦昨天也是忘记了。

    到了下午,吃了饭,毛金兰又拿着昨天的那本书去村口上的小山坡等陈建邦了。路过的人见了她不免打趣儿一二,要是换成以往,毛金兰肯定是要害羞不已的,但是现在求知欲占据了她的整个胸腔,她一点害羞的心思都没有。

    毛金兰没等多久,陈建邦就来了,他今天去了一趟镇上,给毛金兰买了一本新华字典,还买了几个拼音本和一把铅笔,一只钢笔一瓶墨水。

    钢笔可贵了,毛金兰从看见陈建邦拿出来心就在开始疼:“这钢笔一只多贵啊,买来有什么用啊。”

    “没花钱,这是我在部队比武大赛的时候赢来的,我没怎么用过,送给你。”这只钢笔对于陈建邦来说是很有纪念意义的,这是他当兵第二年的时候在新兵比武大赛中获得的奖品,上辈子在希望上初中的时候他邮寄给了希望,希望后来又给了孙子。

    都可以当做传家宝来用了。

    “你好好留着,等候以后传给咱们的孩子。”陈建邦赶在毛金兰拒绝之前道。

    毛金兰脸颊通红,生孩子什么的,太让人羞涩了。

    因为陈建邦的一句话,接下来的教学过程好像没有了昨天的那么顺利,毛金兰总是躲着陈建邦,陈建邦在毛金兰的带领下,也有点不好意思。

    因为这个,教学时间也缩短了,陈建邦把毛金兰送回家,自己一步三回头的回家了。

    这一天晚上,毛金兰珍而重之地将钢笔放进了自己的柜子最下边,她记着陈建邦的话呢,这只钢笔是要传家的,可千万不能让周大妮看见了,周大妮一看见,这只笔还能是她的?

    晚上的月光很明亮,周大妮和毛老头在洗了澡出去外面乘凉以后,毛金兰铺了席子做在院子里,对着月光,翻开字典看。

    字典面前那些不带拼音的字她不认识,就从第一页带着拼音的开始认,字后面的很多字她还不明白,但她觉得等她多看些,能都看懂,指日可待。

    怀着这样的心思,之后的好几天,毛金兰的心思都是在认字上面,就连毛金丽若有若无地挑衅她都忽略不计了。

    毛金丽觉得很憋屈,她又在李正信那块儿碰钉子了,回到家以后李平农又不厌其烦地纠缠她,每次她出去不管出去多久,去哪里,李平农都会跟着去,然后不顾她的意愿,总是动手动脚的,毛金丽反抗过了,可男女之间天生的力量差异,加上她常年不干农活,身上没有多少力气,自然反抗不了李平农。

    因此在这一个多星期的时间里,李平农虽然没有对她做到最后一步,可她的全身上下,哪个地方都被李平农摸过了。她有预感,在这样下去,她很快就要失身了,还是在未婚的时候失身的。

    毛金丽不敢跟别人说这件事儿,送毛金涛到镇上去上学的时候去找李老师,李老师也老躲着她,让她连面都见不上。毛金丽把仇恨转移到了毛金兰身上。

    她不明白,为什么都是一家姐妹,毛金兰就有那么多好人来求娶,先是李正信,再到陈建邦,一个是老师,一个是军人,都是最让人羡慕的职业,凭什么毛金兰就独得他们青睐?而她,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招惹到了李平农这个恶人。

    想起李平农在她身上乱摸的感觉,毛金丽捂着嘴巴到了后院去吐了一气。从后院回来,毛金丽看见在做鞋子的毛金兰,一股郁气从脚窜上头,她三步并作两步走,到毛金兰面前,一脚把毛金兰的针线篓子踢倒在地。

    毛金兰正默背着昨天记的书呢,毛金丽这样一来,她吓了一跳,反应过来以后也火了,把鞋子放在桌子上:“你干什么?是不是有毛病?”

    毛金丽的眼泪一滴滴地往下落:“是,我就是有病,我就是看不惯你,凭什么谁都喜欢你不喜欢我?“

    毛金丽从小就是这样眼窝子浅,很喜欢哭,后来等懂事儿了,她的眼泪就成了她攻击别人利器,偏偏毛金兰不爱哭,都说会哭的孩子有奶吃,周大妮和毛老头在毛金丽和毛金兰之间就慢慢地偏向毛金丽了。

    毛金兰被毛金丽气笑了:“为什么都喜欢我不喜欢你?你在说谁?为什么喜欢我,你自己心里没点数吗?”

    “我心里有什么?我哪里比不上你了?我是没你高还是没你好看?”毛金丽擦M.IYigUo.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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