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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


阳好了吗?也不跟胡福生说清楚,扭扭捏捏的,闹得人家还以为她喜欢他。”

    备胎呗!林则打了个哈欠,林向阳娶了胡敏聪之后,李文雅转头就嫁给了胡福生,还生了一个女儿,考上大学后也是一去了之。

    “还有那个胡支书的女儿,见天的送吃的给林向阳,我倒是见他拒绝过几次,可之后就一声不吭的接受了,你说他俩闹哪样呢?”杜南星难得能畅所欲言,什么都往外倒。

    “所以他们不是挺般配的。”林则看了他一眼,测过身子闭目养神。

    “般配?”杜南星先是愣了一下,然后马上乐了,抬手想要拍林则的肩膀,见他闭眼休息,只能憋回去。

    他今天到县城,是想要再买些布和棉花,如果有毛线就最好了,除此之外,他想把那缝纫机买回家。

    怕直接扛回去太招眼,林则把空间里的东西归置了一下,塞了进去。

    “这……你怎么也和我说一声就买了。”胡巧围着缝纫机转了一圈,小心的摸了摸。

    “喜欢吗?”

    “喜欢是喜欢,可这得花多少钱。”胡巧皱着眉,觉得林则花钱太大手大脚。

    林则笑笑,“这票留着不花就废了,而且有了这个,你做衣服做被子也省力气。”从背篓里掏出布和毛线,见她瞪大双眼,忙说道:“这是给我爸买的,咱们的冬衣先缓缓,你给我爸弄一套秋衣,一套棉袄,还有鞋子帽子都给准备上,还有这个毛线,也先给我爸。”

    “就给爸做,那妈呢?”胡巧打开布看了看,就够做三身衣服,余下的可以做三双鞋左右,还有这些毛线,就够做一身,余下能织一件背心。

    “就给我爸做,我妈那不缺衣服。”林则沉默少许,将家里的情况简单和她说了一些,“具体的等我回来再跟你说。”

    胡巧的手人如其名的巧,摸索了一天缝纫机,第二天就踩得有模有样,一天功夫就做好两套秋衣,一套棉袄,棉花都是今年刚下的新棉花,是林则找邻村的老乡换的。

    毛衣和棉鞋废了点功夫,林则也不知道老爷子穿多大,就照着自己的鞋码加大了一码,给做了几双兔毛鞋垫,太长可以垫进去。

    其实做这些只是备着,他能不能去还是未知数,现在可不比以后,出门没有介绍信,寸步难行,当盲流给抓起来可不是闹着玩的。

    林则揣上这次在县城买的酒和香烟,再一次找到胡支书。

    意外的,胡支书很好说话,收了烟酒,痛快的给开了介绍信,林则回家看到胡巧的时候才明白人家为什么这么爽快,因为他现在也算是半个下梧村人。

    “这回沾你光了。”

    正织毛衣的茫然的抬头头,“什么?”

    “没什么,我过两天就出去,少说得半个多月,你要不去知青所挤挤?”

    他这里太偏,就胡巧一个大姑娘住在这,林则有些不放心。

    “不用,我叫胡杏来陪我睡就行。”胡巧早知道林则要出远门,所以早早就和胡杏说好了。

    “你二叔家的堂妹?”说来也怪,胡巧的爹妈够极品,她二叔二婶反倒很和善,所以她爷奶都跟着二叔生活,林则跟着胡巧去过她二叔家,现在关系比胡新民可亲近多了。

    有她堂妹作陪就安全多了,林则又找了杜南星和刘勇帮忙照看下家里,然后第二天天还没亮就出发。

    这几天乡里每天都有粮车去县城,他也能蹭到车,拿着介绍信买到xa的火车票,等了近两小时,然后挤着人上了车。

    他只有村里开的介绍信,有再多钱也买不到卧铺,只能买到硬座,好在现在不年不节,站了一站就抢到了座位,好容易到达xa,林则只觉得腰都直了,下车随便吃了点东西,又辗转三趟车才到达西北的劳改农场。

    快到地方的时候,林则找了个死角从储物空间把棉被取出来。

    门口站着一个持枪的警卫,林则正了正神,大包小包的过去,问道:“同志,请问你们这里有没有一个叫林宗平的人?”

    警卫先是警惕的看了他一眼,上下打量他一番才问道:“你是来探视林宗平的?”

    林则闻言一喜,这说明确实有这个人,来前他无比的忐忑,就怕老爷子没熬住,“是,请问现在方便吗?”

    这警卫人挺和气,道:“方便,但是你的行李得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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