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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节


这话,纯粹是为了转移话题。武锋没有搭话,他的沉默,令人觉得很不舒服。我知道,他有些难过。这时候,手机忽然震动,我拿起来看了看,是一条短信,上面是很简短的一句话:“一会说说你们想要什么,我给你们俩买点礼物带过去。”

    我笑了起来,把手机递过去,对脸色有些落寞的武锋说:“行了,别苦着脸了,看见没,人家要给你买礼物呢。”

    武锋很仔细,很认真的来回看了几遍,最后板着脸,说:“我没什么想要的。”

    然后,他转身走了。我心想你丫就偷了乐吧,小心憋着笑脸容易抽筋。这种喜欢装腔作势的老男人,最讨厌了,想了想,我给郑佳怡回了条短信:“我想要条围巾,他想要个闺女,包邮自取皆可。”

    过了会,郑佳怡回话:“我以为你会想要个女朋友。”叼巨斤才。

    我愣了愣,这算是暗示我吗?对郑佳怡的印象,我还是很不错的。她是个坚强的女孩,同时又有年轻女性特有的活泼开朗,也许没有太亮眼的地方,可这恰恰是我想要的。我考虑一番,然后回话:“你是说充气的吗?”

    ☆、第四百七十四章 围巾

    过了很久,郑佳怡才回话:“去死!”

    我哈哈大笑,把手机装回口袋。王狗子凑巧从屋里出来,见我这么开心,便问:“怎么。踩着狗屎了?”

    我顺路在他脚背上踩了一下,然后点头,说:“踩着了。”

    王狗子不解其意,莫名其妙的看着我,哼了哼,说:“神经病,踩我干什么?不看你年纪大,就揍你了!”

    日子,在忙碌中很快就过去了。眨眼间,两周时间。像水一样从人生这条大河中淌过。这段日子里,我利用各种奇蛊尸体。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为方九量身打造了一只极为特殊的本命蛊。

    这只蛊的基础很高,毕竟是以各类奇蛊尸体打造的。它的属性偏金和木,同时赋予两种属性,是我如今的极限。换做以前。一种属性便顶天了。金擅攻,同时也是世界上最强大的防守力量。它坚不可摧,值得信赖。而木力,则有助于生长,虽然这两种属性在五行理论中有些相克,但对蛊虫来说,却并不存在所谓的克制。叼巨系圾。

    最让我自豪的是,它属于天地人鬼神中的鬼蛊。鬼蛊是所有蛊虫中,最奇特的一种。它类似于神蛊,没有非常明显和固定的形状,只不过鬼蛊用来攻击实体,神蛊用来攻击精神而已。

    这只鬼蛊最大的特点是,它并非隐藏在黑暗中,而是藏在武锋的血液里。从某种角度上来说。它也可以被看作血蛊。因为它的成长和施展,都需要血液来支撑。之所以如此,是受到那位老探花养蛊人的启发。

    我一直在思考,什么样的蛊虫,才最适合保护人?方九的天赋虽然不错,但性子不够果断,遇到突发事件,反应可能会跟不上。如果他想保护别人,那么最好的方法不是动,而是不动。

    对一个反应慢的人来说,不动自然会比动更快。而想做到这一点,就只有从他自身来想办法。我所培育的这只鬼蛊。藏在血液之中,它的力量非常微弱,可一旦暴露在空气中,只要有足够的蛊力支撑,便可以迅速形成一片具备强大柔韧性和防御力的金色幕布。

    如果敌人的力量,是消耗型的,且不能瞬间攻破这层防御,便会被黏住。金幕中的木力会吸收敌方的力量,转化为营养来支撑自己的存在,从而减少养蛊人的损耗。这一点,是受妖王的星火妖术启发。

    而鬼蛊的本体,藏在血液中,如此一来,方九的血液只要没流光,鬼蛊就不会死。哪怕金幕被击破,也可以快速再生,甚至在理论上,它可以分化成无数个。当然了,基于养蛊人自身的力量,一旦分散过多,防御力也会下降很多。

    关于这一点,是我无论如何,都没办法解决的。这是整个世界共同制定的规则,非人力可破。我已经把自己所有的知识和能力,全部融入这只鬼蛊当中。它也许不是我所培育的蛊虫中最强大的,但却拥有极高的成长性。相信只要方九能够坚定不移的走下去,总有一天,他会因为这只鬼蛊而受到瞩目。

    毕竟,这是我尽全力培育出来的良心之作。

    方九对这只鬼蛊M.IyiGUo.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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