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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


红到脖子根,“哎,我找姐夫去!”说着就转身跑出去了。

    “你干啥,人家多福给你买了胭脂,不好好收着,晾着人家作甚?”香秀拍了香梅一脑袋。

    香梅红着脸,接过胭脂,嘟着嘴,没好气的道,“哼,不知道什么脑子,当着一院子人的面儿给我。就不能找个清静的地儿,没得惹人笑话!榆木脑袋,不开窍!”

    真是个二愣子,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多让人脸红啊。香梅心里恨恨的想,平常不见他这么二啊!

    “嫌人家不开窍,多福都知道给你买胭脂了还不开窍啊?下个月就要成亲了,好好的跟家待着绣嫁妆吧,给多福做好的鞋呢?”香秀恨铁不成钢的看着香梅。

    香梅不情不愿的兜着胭脂往屋里走,叶多福脚上的鞋不就是年前才拿回去的,怎么这么快就旧了呢!

    首先到的自然是何二姑,顺子一下牛车就撒丫子往院子里窜。

    “我大外甥长这么大啦!”

    顺子从香秀手里把狗蛋捞过去,狠狠的亲了两口。奸笑一身,从开裆裤里挑出来人家的小兄弟,掂了掂又塞回去。

    “你个熊孩子,干什么呢!”二姑何如书正好拎着点心进院子,就看到顺子干坏事儿。

    “我检查检查!别被小狗叼走了。”顺子抱着狗蛋乐呵呵的晃悠,把前日刚从小摊上买的竹蚂蚱塞在他手里,狗蛋捏着竹蚂蚱,居然露出来粉红色的牙龈,笑了!

    可气坏了一旁的小中,忍不住冲顺子翻个白眼,“嘿!我大外甥跟我学认字儿呢,你找个竹蚂蚱给他,不是让他玩物丧志嘛!”

    “切!屁大的孩子让他学认字儿?你疯了吧你,好歹让人能让咱大侄子正常吃喝拉撒了再来学认字儿,行么?你去年还跟我一起逗蛐蛐儿玩呢,别跟我这装啊!” 顺子嗤之以鼻,小中最是个混蛋。

    七舅家的柴垛子是谁烧掉的?

    木生舅舅新婚被窝里那泡尿是谁尿的?

    。。。。。。

    打量谁不知道他是个小王八似的。

    “我现在痛改前非了,成不成?我这叫知错就改,善莫大焉!你这叫死不悔改,还要祸害别人,你个害群之马!”小中如今穿着直衫装文化人,不喜欢调皮捣蛋兼动手动脚了(主要是不方便了),就爱耍嘴皮子气死人不偿命。

    “看看,你明年也要进私塾读书了,跟你小中哥学着点儿!”黄大志顺手就胡噜了一把顺子的脑袋,小中现在可是被黄家小秀才挑中了一起去省城读书呢。小中肯定是读书读的厉害,才入了人家黄小秀才的眼。

    以后,何家说不得能出个官老爷呢。

    相对于二姑的积极,大姑何如琴今年来的格外的晚,气色也不是很好。一进院子就对几个侄子侄女爱搭不理的,只跟二姑何如书还能说得上话。

    叶氏一开始还想跟何如琴缓和缓和,看她那副样子,也不想搭理她了。有了娘家人撑腰的叶氏硬气了不少,再说了,叶氏现在也看开了,再怎么好对人好,也要有人能长点心看得见。

    陈达依旧是好吃的性子,看桌上摆着的新鲜糕点,伸手就端了盘子,一块一块往嘴里塞。

    陈三柱倒是态度良好,以前回回都爱摆姑爷的架子,现在倒是跟何老三一个劲儿的套近乎,热情的简直不像话。只是,他话里话外离不开黄家,何老三感觉有些膈应的慌。

    “大哥,听说我们小中现在入了贵人的眼,要跟着黄小秀才进省城的书院了?”

    “黄家在城里那也是数得着的人家了,黄夫人是县太爷的堂姐。黄家在我们莲花县,横着走都不会有人管了。大哥,你现在搭上了黄老爷,也给我牵牵线,咱们哥儿俩,谁跟谁啊!”

    “大哥,我听说我大侄子大中年后要去县城的铺子当伙计啦?那可是有了大出息了,可是黄家的铺子?你看,陈达的年纪也不小了,我想送他去学门手艺,不如就跟着大中······”

    ······

    何老三一开始还蛮高兴,但是越听就越觉得不对味儿了。

    这是想要借着小中去攀高枝儿呢!

    大中都怕给小中添了麻烦,陈三柱倒是挺看得起他儿子。陈达出了名的好吃懒做,比小中还大一岁,家里再忙,那活计是从来不沾手,进私塾一年就被先生赶回去了。一天到晚就在村子里晃悠,跟一群小孩子玩闹。

    陈达去学手艺?他会做啥呀?

    何大中在镇上几年学徒,每天早起晚睡,给掌柜洗衣做饭,烧水刮面,端洗脚水。其中辛苦,哪里能是陈达受得住的?

    何老三就算是再看重妹子,也不能毁了儿子的前程,这样的外甥送过去,不是给人家黄家添堵么?

    “黄夫人是县令的堂姐?大姑父懂的真多!”小中崇拜的看着陈三柱,又似恍然大悟状捂嘴,“呀,是不是跟汪管事打听到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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