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姐拍了拍手:“醒醒!”她全然忘了自己刚才的模样,嘲笑道,“一会儿还要上场,别一个个的都给我犯起傻了!” 裴奕先行遮住他们的视线,他一身白色的修身礼服,门襟上绣着金色的复古花纹,脚踏黑色长靴,这类正装一旦穿不好就会显得过时,可裴奕怡然的气质与礼服相得益彰,正如城堡里走出的王子,他的手指拂过她的头发:“好漂亮。” 丛蕾赧然:“是学姐化得好。” 前头还有两个节目,社员们提前来到后台,后台是一片大空地,有塑料棚给人换装,周遭人来人往,候场的同学通通盯着丛蕾,还有人明目张胆地拿手机给她拍照,丛蕾扯扯裴奕的袖子:“你站到我前面。” “遵命,我的公主。”裴奕打趣道,“这么漂亮的姑娘不让人看,他们心里说不定在骂我。” 丛蕾依样画葫芦:“女孩子们大概也在骂我,这么优秀的男孩居然来给我当屏风。” 他们俩相互吹捧,放松着心情,随着登台的时间渐近,丛蕾口干舌燥,她小口小口地抿着水,润了润喉咙,社员们依次走到舞台边,礼堂座无虚席,红色的幕布挡住了观众的脸,只能听见下面嘈杂的人声。 丛蕾找好自己的站位,心跳如擂鼓,裴奕问:“这么多人,害不害怕?” “怕。”她调整呼吸,喧嚣的人群令她有些耳鸣,“但是更激动。” 那是一种极端的兴奋感,导致她四肢发麻,头脑空白。幕布拉开,头顶闪耀的大灯如同烈日,照得她眼前白茫茫一片,仿佛打开了通往天堂的大门,划出光明与黑暗的分界。 这束灯光只为她亮起,丛蕾浑身灼热,上千个人在仰望她,她就是这个舞台的主人。那一刻,她才意识到,原来当她被光芒映射时,是看不清底下的人的。 丛蕾不去想成功,不去想失败,事到临头,惟有尽力而为。勤奋的练习使她的肢体早已有了条件反射,她拿起扫帚,吟唱起自己谜一般的身世。丛蕾嗓音酥脆,一开口,便赢得了掌声雷动。 这掌声让她沉着了些,随即德米特出现,德米特无父无母,从小东躲西藏,天桥是他的床,街巷是他的家,他在臭水沟里穿梭,苟且偷生地活到了十八岁。德米特想利诱她去当公主,安娜却惧怕德米特的靠近,畏畏缩缩地往后退,德米特多番劝解,唱词滑稽,观众席发出一阵阵哄笑。 冷千山也跟着笑了笑,不过不是为了德米特,而是很久没看见丛蕾的怂包样了。 丛蕾演得声情并茂,她讨厌德米特的监管,与他大吵大闹,弗拉德眼见德米特与安娜越走越近,好心提醒他:“她会伤了你的心的,德米特。” 德米特自欺欺人地说:“我只想要钱而已。” 第二场戏即将落幕,接下来就是祖孙俩久别重逢的重要情节,趁皇太后上场,丛蕾到后台争分夺秒地换上公主裙,提着裙摆跑向台前,她平复了下呼吸,甫一亮相,观众们同时发出“哇——”的一声。 丛蕾昂首挺胸,褪去了破破烂烂的衣衫,一身冰雪般的白色长裙,清艳脱俗,乌鬓雪肤,皎若初升的朝霞,飘若月夜的清风,举手投足间尽显赫本式的典雅,令人心向往之,她悠扬地唱道:“我们都不知道哪一次再见会变成永别……”【注】 舞台上的她光芒万丈,惊艳四座。 此时此地,世界围绕她而转,她就是支点,她就是中心。 冷千山望着相机里的丛蕾,心脏恍若被针扎了一下。 上次他带丛蕾去商场,丛蕾没有买到最想要的那条裙子,冷千山因此耿耿于怀。自从丛蕾被她妈丢下后,就没有拥有过什么像样的新衣服。有一回学校里说要表演节目,丛蕾跟着其它小朋友排练了两个多月,每天回家都跟他和冷奶奶炫耀,百般强调他们一定要去观看自己的演出。她翘首以盼,然而到了统一服装的时候,由于丛丰不肯给丛蕾买老师要求的白皮鞋,她的名额就这样被取缔了M.IyIGuo.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