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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之长嫂如母_74


 “年轻人火气旺。”余氏笑着应话。

    四人一路有说有笑的进了猫儿胡同,这回阿河和阿水没有留下来吃饭,说是今个晚上有吃饭地儿,人都没有进院落,就匆匆忙忙的走了。

    “这俩孩子品性都好,怎么就成乞丐了。”相处这么久,余氏还是不知道,他俩是从小被遗弃的,还是中途成的乞丐。

    季歌倒是没琢磨这事。“谁知道呢,大概是命罢。等大郎他们回来了,介绍他们认识认识,往后有事没事也关照一二,跑商挣的钱够了,要开个店铺啥的,总得要招伙计吧?看着去,真有这个需要了,就让这俩过来帮把手,吃穿不愁了,再攒点银子,过个几年咱们帮着张罗张罗,给寻摸个好媳妇。”

    “你想的比我想的还要远。”余氏忍不住笑了出了声。“你这怀了孩子后,瞅瞅这说话,比我还要显老气。”

    季歌听着抿着嘴笑,没有接话。腹诽着想,她两世加起活的年岁,还真比余婶要大一点点呢。

    十月二十二,季母领着新婚夫妇来了县城,还带着妞妞,他们到的时候,快要吃午饭了,正好都在家,没让季歌出门,余氏拿了钱急急的买了卤肉和烧鸡添菜,又在周边的饭馆喊了条鱼,外加小盆饭,交了压金,回头再送碗给饭馆。好在就算是他们自个吃,伙食也不差,有个骨头汤,两个炒菜,这么一凑六个菜,也算丰盛了。

    招弟姓刘,长的眉清目秀,是健康的小麦肤色,性子温和又不失爽朗,初次见面印象还是很不错的。妞妞有一岁多了,看着瘦了些,脸蛋有些粗糙,一双眼睛又圆又亮,特别的爱笑,季歌喊她时,她就笑,笑的很是灿烂,季母在旁边提醒她,说这是舅娘,她听着奶声奶气的直喊娘娘娘,听的季歌心坎都软了。

    季歌特意给妞妞蒸了个鸡蛋,又挑了软糯的吃食喂她,小家伙吃饭很老实,吧唧吧唧吃的特别欢实特别认真,完全没有三心二意。饭后,三朵和阿桃带着妞妞玩,妞妞可欢喜了,院落里尽是她的笑声,乐乐哈哈的,三朵和阿桃受了她的影响,也笑的格外开怀,坐在堂屋说话的大人们听着她们的笑声,眉角眼梢都有了笑意。

    “听娘说,你怀了孩子,这是我自个绣的一双虎头鞋和一个虎头帽,匆忙了些,手艺上有些糙了。”招弟把鞋子和帽子递了过去,眼里带着盈盈笑意。

    季歌接过鞋子,露出惊喜。“二嫂怪谦虚的,这手艺还叫糙啊?那我的手艺就更拿不出手了,看这针脚多密实,摸着舒服极了。”

    “阿杏喜欢就好,倒也没白费我的功夫了。”招弟笑着应。

    季母在旁边接了句。“这些日子过的怎么样?”

    “挺好的,清岩洞来人了,还有同个村的两侄子,也在这县城,时常过来帮把手。”季歌把鞋帽搁进了针线笸箩里,想着一会再收进箱子里。

    季母一下就听出了话音。“那就好。大郎那边来信没?有没有说什么时候回来?”

    “听娘说起,妹夫是跟着人在外面做生意?这可了不得呢。”招弟夸了句。

    季歌笑笑道。“来信了,十月中旬来的信,说一切都好,具体什么时候回来,还得等下个月的信,约摸是年底吧。也不算是跟着人做生意,是帮着打下手,顺便自己带点货做做小买卖。”

    “那事没你想的那么简单,别说本钱拿不出来,一个没主意连命都没了。”季母没留情面的刺了句。

    招弟笑的一脸尴尬,红着脸垂了头,讷讷的说。“我就是有点好奇。”

    “娘,问问能有啥。”季有粮嘻皮笑脸的接了句,对着季歌道。“大妹你说是吧,满足一下好奇心呗,都是在地里刨食过日子,只听说过谁家做生意,自家人里还是头一份呢。”

    季歌看着这新婚夫妇,抿着嘴笑,温温和和的说。“二嫂别介,娘说话就是这么个味儿,却是没有说错的,这事不仅要本金,还得交给商队一成的纯利,然后,遇上了山贼水匪得头一个冲上去,想躲起来也成,得交一百两保命钱,也不知谁都能进,要身强力壮的年轻汉子,不服管教的,半路随时会丢出商队,也是县城日子太艰难,烧柴用水都得要钱,没了办法,才冒这风险的。”

    “这一趟就是好几个月呢,命不好的,就身死他乡了,都不能落叶归根。”季母冷不丁的又冒了句。

    季歌想,这才多久,婆媳俩就撞上了?

    “我知道娘是好的,刀子嘴豆腐心。”招弟抬头笑着说话,很快就收了笑脸,略有些惆怅的说。“这过日子啊,都是不容易,我底下弟弟多,年岁也近,一个接一个的,我爹娘也是愁白了头呢。”

    余氏听着听着,算是听出点味来了。“谁家日子不都是慢慢熬过来的,扛过了就好了。”

    “都说的甚呢,就你家那点子破事,把苦水还倒这里来了?”季母特不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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