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茶店很火,裴阚寻排队十几分钟才买到一杯红豆冰沙,拿回来后第一件事是用纸做的杯套垫好冰凉的杯子递给她。 第二件事就是重新牵手。 …… 好吧,喜欢牵就牵吧。 简雾也无语了,默默地低头喝奶茶。 回到家后,简雾上网搜索‘男朋友特别喜欢拉手是怎么回事’,结果词条下弹出了一堆让人面红耳赤的秀恩爱留言—— ‘原来还真的有人问这种问题?恕我直言,不是故意秀那就是第一次谈恋爱的雏,姐姐告诉你,你男票这是渴望亲亲抱抱举高高呐。’ ‘过来人来秀一句,男生不可能只单纯满足于拉手的,现在是拉手,之后就是接吻,然后就是doi了。’ ‘喜欢拉手就是太喜欢你啦,皮肤接触饥渴症听说过没有?’ ‘不得不说,我和我男朋友刚谈恋爱的时候他也是超喜欢拉手,大热天的也得拉手,都快粘在一起了,后来我亲了他一下,啧啧,接下来我就不说了,各位姐妹请脑补……’ 第一次谈恋爱的小雏鸟看脸红了。 简雾连忙关掉网页,心脏却是扑通扑通直跳。 裴阚寻的‘症状’似乎和网上那些春梦言论完全一致,所以…他是渴望和自己皮肤接触么? 只是拉手就这么频繁了,那如果自己亲他一下话……会怎么样? 只是想到这个可能性,简雾脸上就犹如火烧火燎一样,燥热的受不了。 她跑到冰箱拿出一瓶冰水灌了几口给自己降温,又举起手来扇了半天才稍稍缓解。 正坐在沙发上盘着腿看电视的莫小英听到她的动静,侧头问了句:“小布,怎么了?脸怎么这么红?” “呃…”简雾有点心虚,支支吾吾的回答:“热的。” “热?你没开空调么?” “没有,节约用电。”简雾说完就立刻跑回房间了。 莫小英看着她一骑绝尘的模样皱了皱眉。 啧,孩子越长大就越奇奇怪怪,真不好管。 简雾做贼一样的跑了回来,刚进屋,就看见扔在床上的手机震个不停。 是裴阚寻给自己打电话找她‘连麦’。 谈恋爱了之后,他比起之前的惜字如金更喜欢说话了——当然那只是对着她。 简雾挺享受这种特殊感的。 最近两个人每天晚上都会打电话,其实也没什么可说的,但就像每个热恋中的小情侣一样。 都对‘煲电话粥’这件事有点子执着。 虽然,对于裴阚寻而言煲电话粥其实挺难的,毕竟他话实在是少。 但主动提出打电话并且不挂断的也是他,仿佛对于‘没话找话’这件事,他在不断的实验适应中。 从每次的停顿中的呼吸之间,简雾都能感觉到他的努力。 一种很容易就让她心软的尝试。 于是在之前的某天,简雾就主动说:“裴阚寻,我们可以把打电话当作连麦啊。” “嗯?”少年不太懂:“连麦?” “嗯,就是打电话的时候做自己的事情,学习什么的都可以。”简雾笑笑:“不用无时无刻说话,但每次一说话,都会有人回应你。” 是属于一种小情侣之间的浪漫。 这种方式显然非常适合裴阚寻,他已经每天晚上到时间就会找她‘连麦’了。 “对了。”简雾想起今天中午的约饭,趴在床上问他:“约会,你开心么?” 裴阚寻想了想,委婉地回答:“其实还是喜欢两个人约会。” 啧,好直白。 “好呀。”简雾弯了弯眼睛,感慨他的上道,很愉悦地问:“你想去哪儿约会?” “嗯…图书馆?” 其实裴阚寻也不知道哪里适合约会,他听到女孩儿的这个问题,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简雾爱看书,于是舌尖自动自发就蹦出‘图书馆’三个字了。 然而电话对面的简雾并不知晓他的‘贴心’,一瞬间很想吐血。 图书馆…就不能想点浪漫的地方么?亏她之前还想着要找机会主动亲他一下…… “裴阚寻。”她忍着无语M.IyiGUo.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