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岁的姜呈第一次离家出走。 没有为什么,他只是觉得无趣。 他随机来到了一个城市,住在城郊一个半旧不新但不需要身份证的小旅店里。 旅店隔壁有一家新开业的奶茶店。 他晚上在房间的阳台喝酒看夜空时,听到隔壁新开业不久的奶茶店节奏快速的音乐声。他趴在阳台的围栏上,往下一看,还有一个装扮成雪人模样蹦蹦跳跳的大型玩偶。 玩偶跳得很努力很搞怪,路过的人总会被它的活泼吸引进入奶茶店。 城市霓虹灯下,笑闹声直入夜空 姜呈只觉得吵闹。 他捏扁铝制酒罐,打算从三楼阳台翻下去警告对方安静点时,看到已经退到人群边缘的玩偶,躲藏在开业庆祝的一排花篮后,摘下了玩偶的头。 那是一个短发的女孩子。 一个被夏夜的热气闷得双颊潮红、头发丝都被汗水浸湿粘在脸上的女孩子。 她应当是狼狈的,但是,她却还在笑着,眼眸比夜空中的星子还要闪亮。 她站在熙熙攘攘的人群边缘,却让姜呈无端地感觉,有一道光落在她的身上,让她的一切分毫毕现地展现在自己的眼中。 她是黑白色背景之中唯一的色彩。 乌黑的头发,白皙的肌肤,小巧可爱的鼻梁,红润的唇,温暖而灿烂的眼眸。 像是一只可爱的刚破壳的雏鸟,歪着头好奇地打量世界。 也像是一朵山林中的野兰,自顾自地盛放,从不迎合世人的审视。 他的视野中,唯有她,清晰得如此震撼。 他的手还撑在阳台的边缘,右脚已经踩在了阳台的围栏上,却不想再跳下去,而是想就这样看着她。 他看到她在花篮后脱下那身笨重的玩偶服,身上的脸颊T恤也因为汗水粘在脊背上,勾勒出略显消瘦的脊背线条,还有……格外细的腰肢。 大约他两只手就能圈起来。 他看到她走入店中还了玩偶服,出来时,却偷偷摸摸地触碰店门口的庆典花篮。 左看右看,发现没人注意她后,她快速地抽出几支,拿在手里,蹦蹦跳跳地离开了。 不过是几支廉价刺鼻的香水百合。 姜呈脑海里出现这个念头。 他能给她更好看的。 落后倦怠的城中村,鱼龙混杂。 挨挨挤挤毫无规划的自建房布局紧凑不见天日,房子的间隙是凌乱拉过的电线,路边停满了电瓶车,一切都混乱且无序。 住在其中的人,也难免带着一些颓唐且萎靡的气质。 而那个女孩却是完全不同,她即漂亮又开朗,像是一轮温暖的小太阳,十分引人注目。 姜呈其实也很引人注目,但是他胳膊上的纹身奠定了他不好惹的第一印象。 他的左臂上几乎都是纹身。 首当其冲地是一个逆三角形占据整个小臂的纹身,火焰燃烧上的恶魔骷髅头。 大臂上是一个倒王冠状的臂环,上面写着“Carpe?Diem”(及时行乐),下面是一个哥特风的十字架。 加上他刺猬般的短寸和凶戾的眼神,很有入狱三年归来仍是不良的进狱系气质。 理所应当地,他进入奶茶店时,柜台后的店员倒抽了一口凉气。 他还没说话,面前的人就两股战战地把另一个女孩推到了他面前。 姜呈一顿,面前m.iYIGUO.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