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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身犯险。

    还有那些村子她也是不随便去的,山民淳朴什么的,李葳蕤是不敢轻易信的,她更相信的是‘民风彪悍’和‘穷山恶水出刁民’,除非是翟大壮及其附近的村子,不然其他村子她坚决不轻易孤身踏入。

    而且这回她主要还是在各大县城里活动,县城富人虽比省城少,却也有舍得花钱的主。去了乡下,除了一些针头线脑布,她能卖啥?又不是像卖瑕疵布那样。

    在县城里,她可以出手棉布,出手鸡蛋,出手糖果等物资;也可以住旅馆,吃饭店,水土不服还可以立即跑去医馆医治,怎么着都比去乡下好吧。

    故而这一趟,李葳蕤是真没往乡下跑。

    在本人足够谨慎(苟)的情况下,李葳蕤的生意总体而言做得十分顺利,要是遇到找茬的,那也是选择最安全的解决办法,绝对不跟人硬碰硬。而且她还极其擅长跑路,只要觉得不安全了,当天她就跑路的。

    生意啥时候都能做,小命只有一条喂!

    除此之外,她也收东西,虽然每个县城看起来好像都没有啥特色,但再没特色,都会有特产。

    只要是她觉得不错,没在本县见过的,或者是有点稀奇的,她都买下来。

    要是在逛集市时遇到可以捡便宜的,那更是不客气地收入自己的空间。

    女尊国女性自带的空间是二十平方,但那是没算高度的,高度得有个10米高,还是能放很多东西的。

    李葳蕤把自己的空间塞得满满当当,又见时间差不多了,就打道回府了。

    回去的路上也没忘记见缝插针做生意,一些县城的物资运到另一个县城里卖,总是有人会买账的。

    虽说也有人干类似这样的生意,但是还是比较少的,在李葳蕤看来,市场远没有饱和,所以她的这种生意做得也很顺当。

    不过她也不是光出不入的人,回程的路上,也是继续进货填充空间物资的。

    她还买了纸笔来记录这段行程,以便下次更加精准知道该在哪个县里采购什么,出售什么。

    这样子的记录可能不大丰富,但是慢慢填充的,她又不是只跑这一趟。

    还别说,李葳蕤看自己记录的内容,都有一种看游记的感觉。

    要是她走的地方更多,记录的东西更多,这本子也得价值不菲了,毕竟在任何时代,信息都是很值钱的。

    不过这里有个问题就是她写的是前两辈子的文字,这辈子大昭国的文字虽然与前两辈子所在国家的文字有相似之处,一些简单的字她连蒙带猜能猜出来,但到底还不是同个文字。而翟大壮是个一天书都没念过的,相当于她李葳蕤在外人眼中也是文盲,这些记录的内容是拿不出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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