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去,如果他们两推辞,倒是显得格格不入,周遇清淡淡的回了两个字“收到”,在一众彩虹屁之类的热情话术里,倒显得很冷清,随后程砚南也紧跟着回了“收到”。 …… 赶到聚餐地点火锅店的时候,将近晚上九点半,程砚南显然是不愿意上去,形单影只的站在门口,眼看着周遇清的车停好了,他三步做两步跑到周遇清旁边冷声道:“什么毛病,半夜聚餐!” 坐着电梯上了楼,程砚南极其不耐,周遇清扫了他一眼:“掩饰一下你的表情,别让人觉得你不是来吃火锅的,是来送命的。” 程砚南冷笑反击:“是啊,我怎么能在火锅店送命,我只能在实验室送命才对。” 说完,他还是收住了表情,摆出了一张和周遇清无二的清冷模样,倒也很唬人。 到了指定包厢前,周遇清象征性的敲了两下。等待的过程并不漫长,不到几秒,门就从里面打开。 看着开门的人,周遇清脚步一顿,确认一般喊了一句:“庄师兄?” 庄季许脸上挂着一如从前那样谦和的笑:“好久不见呐,周师弟、程师弟。快进来,老师等你们半天了。” 他的语气那么亲切自然,仿佛当年那个只能做自己论文的三作,崩溃的在实验室嚎啕最后休学了的人不是他。 这个不该出现的人,此时突然出现了,周遇清心里冒出了一丝怪异感。 包厢内觥筹交错,你来我往,周遇清和程砚南只坐在角落里默默喝着柳橙汁。 因为周遇清说自己是开车来的,哪怕知道他这是推辞之意,但因为他和程砚南是导师的得意门生,倒也没有什么人来劝他喝酒。 导师张博兴在大家伙又加了一轮菜之后姗姗来迟,一进来直接就走向了周遇清这一桌,坐到了他正对面,这一周的学生们立马站起来和导师问好,哪怕是心有不平的程砚南在看到导师的时候,孺慕也比抱怨多。 毕竟是手把手把他们带出来的导师,哪怕某些行为让他们无法认同,但人大都是感性动物。 张博兴五十岁左右的年纪,人却很精神,打扮的极斯文,梳着背头戴着方框眼镜,十足十的高级知识分子模样。笑容和蔼的招呼着小年轻们坐下后,他就朝着隔壁桌的庄季许招了招手:“阿许,来我身边坐。” 李玉和那几个准备起身过来敬酒的人,不甘心的停下脚步,似愤愤不平的瞪了庄季许一眼,程砚南偷偷在周遇清耳边嗤笑出声:“李玉和这个孙子,真是有意思,什么技术都没有,也不知道是怎么入了老师的眼还能被丢进我们组来混了快一个月了。现下庄师哥回来了,也不知道李玉和以后要在老师面前排第几了。” 周遇清抬了抬眼睫,没多放注意力在李玉和身上,反而很是好奇的扫过正在含笑交谈的庄季许和张博兴。 须臾,张博兴抓住了周遇清探究的眼神,突然重重的咳嗽了一声,隔壁桌的李玉和极有眼色,立马重重拍掌,喊道:“大家安静一下,老师有话要说了。” “原来是肚子里的蛔虫……”程砚南小声嘀咕。 周遇清却想:这就是李玉和的本事所在了,学术不行,技术不行,但却也是凭着推荐从一个双非院校保研上了c大的研究生,还能在导师的心里占着不轻不重的地位。善于经营人际关系,同样也是门学问。这一点上,周遇清觉得自己比不上对方。 果不其然,张博兴赞赏的看了李玉和一眼,朗声说道:“今年我们有几个项目推进的很顺利,这都离不开大家的努力。你们不愧是我一眼就看中的学生……哦,对了!这是你们的师兄庄季许,本科的孩子们可能还没见过他,但你们师兄可是厉害的很,当年……” 庄季许持着端庄的笑,一脸无害,面对着导师越夸越响亮的声音,还挠了挠头,像是很不好意思。 这一动作,确实让周遇清想到了初次遇到庄季许的时候,他确实是这样一个有本事却极谦虚的人。 回来了,也挺好的,至少把研究生读完,至少要完成当初最简单的理想再谈以后。 张博兴的溢美之词M.iyIguo.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