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绪,没有发现对方的异样。譬如徐朝宗站在包厢门口时那长达十秒的注视,孟听雨就像是这场戏的对手演员,她注意不到对方的失态,也看不到对方的演技是高超还是拙劣,她只担心自己露出马脚。 “听雨,尝尝这个。”盛韬很体贴,“我问过经理,他们这里的虾都是昨天打捞空运过来,特别新鲜,跟冷冻虾的味道完全不同。” 孟听雨侧过头冲他一笑,“你也吃啊,你才是今天的寿星。” 直到口中辛辣的滋味弥漫,徐朝宗才后知后觉,发现自己嚼了生姜。 他确定,前世盛韬跟孟听雨并不认识,两人是毫无交集的陌生人。那么,为什么现在孟听雨跟盛韬认识呢?不只是认识,他们之间的关系…… 徐朝宗低头掩去了那略显烦躁的神情。 包厢里的这一切,都在极尽可能地压缩着空气。 突然,王远博起身,“我去下洗手间。” 其他人都在一边吃饭一边聊天,徐朝宗却听到了这句话,跟在王远博身后走出了包厢。王远博是想出来抽根烟,刚走到拐角处,听到脚步声,回头一看是徐朝宗,烟夹在手指间,还没来得及点燃,随口道:“你也出来了啊。” 徐朝宗捏了捏鼻梁,还是没忍住,问道:“他们怎么认识的?” 这个问题的确是在折磨着他。 他想不通到底是哪个环节出现了偏差,让原本该是陌生人的两个人相识了。 王远博愣了一下,“谁?” 话到出口,他意识到了什么,皱紧了眉头,定定地看着徐朝宗,“你不会说孟听雨跟韬哥吧?不是,你这什么意思,我怎么这么纳闷呢?” 同住一年多,王远博自认虽然不是那么了解徐朝宗,可都是男人,他能看得出,他看孟听雨,跟徐朝宗看孟听雨时,眼神是截然不同的,也因为如此,盛韬刚才才那样不快。 徐朝宗淡淡地瞥了他一眼,回道:“我教的那个高中生,是孟听雨的表弟,我在他家里见过照片。” 这句话像是解释了,但真正细究起来,什么也没说。 王远博狐疑地看着徐朝宗。 “这样啊。”王远博虽然觉得徐朝宗没说实话,却还是回道,“国庆之后,韬哥的摄影社团有个活动要去玫瑰园采风,他当时在宿舍邀请我们一块儿去你还记得吗?那次孟听雨跟她室友被邵灵带着去了,他俩那时候认识的。” 徐朝宗的记性很好,很快地脑海里便有了一条清晰的时间线。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应该就是那一天。 本该是他跟孟听雨第一次见面的那一天。 孟听雨没有出现在姑妈家,而是被朋友带着去了玫瑰花见到了盛韬,于是那一天,变成了她跟盛韬的初次见面。 原来是这样。 徐朝宗疲倦又想笑,在他决定他的未来不会有孟听雨时,她走向了另一个人。老天还真是酷爱跟人开玩笑,离婚后他重生了回到了一穷二白的大学时代,在他还在反复纠结犹豫时,孟听雨已经遇到了另一种可能。 王远博点燃了香烟,倚靠在窗户抽烟。 徐朝宗心烦意乱,伸出手,语气低沉地说,“给我一根。” 王远博:“?” 徐朝宗已经抢过了他的烟盒,从里抽出一根,动作熟练地点火,夹在修长的手指间,燃起寥寥烟雾。 王远博诧异地说:“靠,你小子还会抽烟?” 徐朝宗现在的这具身体还不会抽,什么时候学会抽烟的呢?大概是后来创业压力接踵而来时。他烟瘾不重,有时候通宵加班会抽一根提神,那会儿孟听雨的嗅觉灵敏,跟雷达似的,只要他抽了,她就能闻到,大冬天的会让他在外面吹冷风半个小时、将味道散了才让他进屋。 原本已经模糊的事情越来越清晰,清晰到好像是昨天发生过m.IyIGuO.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