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他们时常出入敌区,心理素质还是很强大的,回到队伍后,他低声向李洵汇报了自己的发现,并没有引起任何恐慌。 随后又劝谏李洵道: “郡王,敌军人数远胜于我军,您的安危要紧,不如暂且避让?” 主将若是死伤,对一军军心的打击是极为重大的,更何况,郡王不仅是主将,还是百万军民的唯一统治者。私心里,他是很不希望郡王因为这一场战斗而冒险。 仗可以少打一场,甚至可以打输,但郡王绝不能有事。 然而李洵这次亲自率兵北上的最大目标便是消灭苏德所率领的这一支军队,都遇上了,怎么可能因为对方人数多就避退。 漫天雪花纷飞,年轻俊美的主将却犹如山峰便巍然,他的脸上没有一丝一毫的畏惧与退缩,反而沉着冷静,浑身散发着杀伐的凛冽锋芒。 “全军迎战,此战我军必胜!” 他坚定地道。 迎战的鼓声在风雪中依旧威势不减,全军都紧绷起来,随时准备与敌军厮杀。 双方的军队一走近,便直接拼杀在了一起,喊杀声震天。 北戎方面人手虽然多,却是牧民与奴隶为主,虽有一腔莽夫之勇,却不懂配合,生死危机之下容易惊慌失措。 尤其是李洵麾下的军队,总是投手与步兵骑兵一起作战的。 投手的小号震天雷虽然杀伤力一般,其巨响和飞溅的铁片却能对敌军马匹形成极大的干扰。 等他们的马被震天雷吓到四处乱窜后,李洵的步兵们再一拥而上,互相配合,便很容易就将北戎骑兵砍下马来。 不过,饶是如此,李洵这边也仅仅是略占一点上风而已。 没了突袭的先机,也没有地理位置的压制,震天雷发挥的作用有限,纯粹野战,哪怕他的军队训练有素,也很难对北戎骑兵形成碾压。 李洵沉着地观察着战场上的形势,半个时辰的交战后,战场不断在往敌军方向推进,交战之处已经距离敌军帅旗只得两百多米远。 这正是李洵等待的机会。 “把本王的枪拿来。” 他吩咐道。 片刻,亲兵立刻将一直放在棉被做的温箱里的十支燧发枪和配套的火药铅弹送了过来。 几个近身护卫的士兵一人拿了一支,全都按照李洵先前教授装好了火药与铅弹。 李洵与一个亲兵换了头盔,将自己的红缨银盔,换成了普通将官的黑色铁盔,拿过一支燧发枪,然后吩咐随行的一百亲兵分为两拨人,其中二十人留在帅旗附近守住帅旗,而自己,则由另外八十人护卫着冲向敌军阵前。 策马奔走在刀林箭雨中,李洵数次与箭矢擦肩而过,不过他十几年生死搏斗的战斗本能与反应都还在,平时也勤加训练,要格挡这些攻击并不吃力。 短短半刻钟,他便在亲兵的护卫下,冲到了双方交锋的最前方。 看向一百多米外那高高飘荡的帅旗,和帅旗之下的北戎主帅苏德,李洵端起燧发枪,眼中闪过志在必得的光芒。 没有丝毫迟疑,李洵端起枪瞄准了主帅苏德的头部。 虽然燧发枪的精确度很低,但那也是对一般的射击手而言,如他这样战斗经验极其丰富,在摆弄枪械上又极有天赋的人而言,在经过精密计算后,一样可以命中很小的目标。 算着风向等因素的影响,他略微调整角度,便果断地开了第一枪。 “嘭——” 铅弹在火药的推M.iYigUO.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