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今天下雨了”,“伦敦的猪肉好难吃”之类,这种冷淡循序渐进,似乎是为了给杨臻建立耐受一般,从一天一条变成两天一条,最后变成一周一条,他好像是用这个来证明自己一切如常,对杨臻的冷漠只是太过忙碌的缘故。 杨臻冷眼瞧着,努力在记忆里翻找,却始终找不到于铭远这样做的原因。 杨臻没再主动联系过于铭远,于铭远偶尔发来的信息他也没回,他和于铭远的对话框就此沉寂了下来。杨臻赌着一口莫名其妙的气,但于铭远对这一切毫不知情。 很快两周的时间就过去了,杨臻和林余晓之间的事情尚无定论,林余晓从公寓又搬回了自己家。她在公司里遇上了杨臻,会很客气地打招呼,但不会再趁着公事在杨臻的办公室逗留,只为和他聊一下午饭或者晚饭吃什么。 好在平时他们就有意隐藏,因此这种不尴不尬的气氛并没有引起大家的注意。 杨臻现在独自住在清平区的公寓里,林余晓搬走后,整栋房子显得十分冷清。 这种冷清使他猛然想起于铭远刚刚从这里搬出去时他的心情。 那时他一直失眠,经常折腾到半夜两三点才能睡着。直到林余晓搬进来,失眠的情况才有所好转。 但此时,杨臻在他睡习惯了的大床上辗转反侧无法入睡,房间里只开了一盏床头灯,昏黄的光铺满整间卧室,杨臻翻了个身,视线落在那盏灯上。灯的形状是一只猩猩,面目很狰狞,灯泡安装的位置也很诡异,在猩猩的两块胸大肌上。 很丑,它并不符合杨臻的一贯审美。 但这是于铭远从某个地方出差回来带给他的,具体是什么地方他不记得了,只记得是个落后的小县城,连高铁都没有,因此连这种手工艺品都做得十分粗糙。 杨臻掀起被子坐了起来,他盯着那盏灯看了一会儿。已经用了三年多,猩猩头顶的毛发已经有些掉色,林余晓搬进来第一天就试图把它丢掉,但杨臻想来想去还是把它留下了。 林余晓住在这里时吸引了他的大部分的注意力,杨臻看不见这些细微之处于铭远曾经存在过的痕迹。但此时,当这栋房子只剩下他一个人,那种难以言说的孤独感开始悄无声息地从心口往四肢蔓延。 很奇怪,即便林余晓向他提了分手,但这段时间以来,他想起最多的还是于铭远。 杨臻没对任何人说过这些事,可他觉得如果再不找人聊一聊,他马上就会像个过充的气球一样爆炸。 杨臻约了李硕出来喝酒,李硕还带上了他的男朋友。 庄鑫烁今年才23岁,大学刚毕业,不知道两个人是怎么勾搭上的,一晚上杨臻都在看着他们俩眉来眼去。M.IyiGUO.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