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我有什么受不了的?除非她特别配不上你,我替外公着急。” “不会,她比我受欢迎。” 方随宁挑眉,拉长调子:“真的?” 向斐然停顿思考了一下,仿佛本尊此时不在他眼前,“她很漂亮,品味好,性格好,不娇气,有时候脑回路比较奇特,但很可爱,有想法,会思考,做事有韧性,拥有让自己快乐的能力。” 他笑了笑,从漫不经心的回忆中回过神来,“还有很多,所以我竞争压力很大,患得患失。” 商明宝捏着筷子的手松了,明亮的眼眸不曾眨。 以前从没听他说过这些。淡然的模样好像是向斐然人生的皮肤,他永远都波澜不惊,坦然到了让人以为他对什么都不在乎的地步。 原来他也会患得患失的……原来他也会和别人比较,为了她。 方随宁也被他一长串朴素但准确的形容惊到了,过了好半晌才喃喃低呼:“天啊向斐然,你好爱她。” 向斐然这回看向了商明宝,隔着缭绕水汽白雾,目光温柔:“这个我说了不算,要当事人的感受才算。” 方随宁:“别搞你那套学术上的严谨话术。” “好,”向斐然唇角微勾,干脆地承认:“我很爱她。” 水开了,在铜锅中咕噜噜地顶着水泡。跟两个女生吃火锅,向斐然自觉承担一切琐碎工作。 席间难免聊到他去波士顿的事情。 波士顿与曼岛的气质截然不同,要重新适应的不止是天气还有交通与氛围,找房子也是一件麻烦事。 跟西蒙在西九十六街的那间房其实他很喜欢,八角窗的日落够美,曼哈顿的悬日也曾让他感动,绿林公墓、高线公园、大大小小的植物园、中央公园的池塘和温室,那些地方都曾留下过他散步思考的身影。身处纽约时,只觉嘈杂,即将离开了,反而知道了它能容下他心不在焉的可贵。 如果一个人终老,他会选择来纽约。纽约是人类的森林,正如植物在雨林中也是那么的自在、隐于一切。 何况,纽约有一切他有关爱的记忆。 向斐然从一开始就没打算在波士顿放置太多的情绪和归属感,因此对房子的要求也很简单,通勤便利,在他收入的可负担范畴内,干净,街区安全。 如果是单身,他会整租一间公寓,但为了省出每周去见商明宝的机票钱,他已决定跟人合租,这段时间一直在刷校内职工和留学生群里的合租信息。 搬去波士顿后,兼职也是一个问题。 古董店的寄售倒不是问题,是一项很稳定的收入,但新乐队需要磨合。21n的贝斯手汤姆斯给他介绍了波士顿的一支商演乐队,唯一要求是他不准再装哑巴。 上次在学术会议遭受重创后,汤姆斯请了一星期的假,据主唱说他发了一周的烧说了一周的胡话,再出现在21n时人都瘦了三斤。 回归后,汤姆斯的精神状态是恢复了,但似乎染上了怪癖——热衷于趁其他成员不注意时让向斐然张口讲话,叫他dr.向,向他请教一些果然是硕士生才会问的植物学问题。 为绝后患,在一次请客聚餐结束时,向斐然毫无预兆地冷面说:“对不起,四年来有一件事一直都欺骗了你们。” “……” 全体起先并没有意识到哪里不对,直到呆滞的十几秒后,响起了此起彼伏的f**k和shit,抱头、捂脸、砸椅子、问候上帝和他儿子。 一顿火锅吃到了六分饱,方随宁暂且放下筷子,一边喝无糖果汁一边问:“什么时候去波士顿?”M.iyiGUo.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