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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7节




    今夜风大,一支烟三两口就燃到了尽头。

    男人很有礼貌,微微颔首向余鹤道别:“小朋友,谢谢你的烟,有缘再见。”

    余鹤说:“拜拜。”

    男人点点头,走向后门处等待许久的黑色劳斯莱斯。

    和男人擦肩而过的瞬间,余鹤闻到了男人身上淡淡香味。

    是余鹤最喜欢的、白色香皂的味道。

    余鹤微微恍惚,总觉得自己在哪儿闻过这种味道。

    他一边思索,一边慢慢从后门走回大堂。

    大堂里光线明亮,恍若白昼。

    在余鹤马上要转进回廊的刹那,男人忽然叫住余鹤:“你叫什么名字?”

    余鹤站在灯光下,转过身:“余鹤。”

    男人望向余鹤:“我叫傅云峥。”

    都说水中望月,雾里看花。

    在晚宴上,傅云峥对余鹤惊鸿一瞥,昏暗灯光有种引人遐想的朦胧,而令人惊讶的是,在光明璀璨处,余鹤春花般姣丽的面容更加显眼,不仅毫无瑕疵,甚至如同美玉般泛着温润的光。

    余鹤五官比例恰到好处,一双桃花眼含情脉脉,而眉峰干净锐利,尽显少年意气。

    这一刻,傅云峥十分确信,他不会遇见比余鹤更能让自己动心的人了。

    色相红尘,惊鸿照影,傅云峥不得不承认自己是个俗人。

    傅云峥在看余鹤的同时,余鹤也在看傅云峥。

    在明亮的大堂中,余鹤第一次看清了傅云峥的脸。

    凤眸凌厉,剑眉入鬓,棱角分明的下颌线干净利落,没有一丝青色的胡茬,整个人出乎余鹤意料的年轻,看起来只有二十多岁。

    傅云峥的手从车门上移开,他从黑暗中走向余鹤:“余鹤,我可以追你吗?”

    傅云峥的声音大提琴似的好听,声音优势令言语极具说服力,胸腔间的共鸣加深了这种力量,这使得他无论说什么都义正严词,没有一点开玩笑的意思。

    余鹤小狗歪头,漂亮的桃花眼里写满了疑惑:“你说什么?”

    傅云峥深吸一口气,拇指无意识地捏着指腹:“余鹤,我喜欢你,我可以追你吗?”

    余鹤:“???”

    被男人表白这件事,余鹤真是半点经验也没有,而且这个人好像身份还挺尊贵的,听说是什么资本界中叱咤风云的大佬。

    怎么就看上我了呢?

    余鹤迷茫地看向傅云峥:“你要追我?”

    傅云峥点点头:“是的。”

    “你喜欢我?”

    “是。”

    “可咱们才第一次见面。”

    “第二次,在台上演讲时,我一眼就看到你了,你很好看。”

    余鹤大脑完全宕机,下意识说:“你也很好看。”

    傅云峥眉宇间流露出一丝笑意:“谢谢夸奖,所以......我们可以试试吗”

    傅云峥容貌格外冷峻,笑起来却很温暖,像一阵风。

    明都三月的春风,吹进了余鹤心里。

    余鹤想,这种级别的大佬肯定没被拒绝过,说不定自己越拒绝对方越来劲。

    电视剧里都是这样演的。

    他可不想上演什么‘他逃他追、插翅难飞’的狗血剧情。

    试试就试试呗,他是一个男孩,又不会吃亏,反正估计用不了多久,这位大佬的新鲜劲儿就过了。

    余鹤仰面看向傅云峥,满不在乎地说:“好啊,那就试试。”

    *

    观云山傅宅门前的春联很别致,而且极有规律。

    今年是瘦金体,明年就是快雪时晴体,一年一换,从不重复。

    傅云峥非常奢侈,他有一方价值千万的晴白团絮苍龙鱼纹端砚,专门在写毛笔字时拿出来用。

    余鹤第一次写春联,端砚里盛的是名墨紫玉光。

    傅云峥最喜欢写的横批是‘年年有余’四个字。

    余鹤喜欢写‘平安如意’。

    许是写得多就更灵验,从高中到大学,余鹤一直住在观云山上,两个人日子也很清静,算是平安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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