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一旦和亚度尼斯有关就应该多想,可是他在和亚度尼斯有关的事情上从不会想太多。 会是亚度尼斯修改了他的思维方式吗?布鲁斯短暂地思考了一下这种可能性存在的概率,但不管怎么想,都只觉得亚度尼斯绝不会费那个心。 相较之下,他太过于习惯了在和亚度尼斯有关的时候放弃思考,这种可能性的概率倒是高达百分之百。 那时候他只是发自内心地感到高兴。 真是搞不明白为什么。 他已经不小了,可在亚度尼斯面前的时候,他还是感觉自己是个孩子,兴奋、冲动、充满好奇,努力地追着前面的人跑,急切地渴望着能够和“大孩子”一起玩。 光是亚度尼斯主动来找他这件事就该拉响警报,然而他没有。他把亚度尼斯迎进大门,这时候发生了第二件怪事:亚度尼斯送了他礼物。 不是那些根本不该被称为“礼物”的礼物,而是真正的礼物。 很好的礼物,来自他最喜欢的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虽然不是烟斗——等一下,亚度尼斯的柜子里似乎是有放烟斗的,康斯坦丁抽的丝卡根本不需要烟斗——但和莫瑞亚蒂决斗时携带的那根手杖也绝对丝毫不逊色于烟斗。 一直到这一步他还是没有反应过来。天啊,他真的就蠢到这个地步了吗?更何况在这之后还有第三步,亚度尼斯给了他一张表演邀请函。 不是为他自己辩解什么,但拿到邀请函之后他意识到了不对。这场表演里一定会发生怪事,至少这是他可以肯定的。只不过在当时,他以为这张邀请函只不过是另一份礼物。 他真的没想到会……不,这不合理。 亚度尼斯不会为了让他看到一个孩子的死大费周章。 尽管那家伙毫无疑问地喜爱令他痛苦,可那些痛苦都是施加于他本身的。唯独在给出痛苦这方面,亚度尼斯有强烈的独占欲,堪比一个在注射药剂就能使人吐露真相的年代依然坚持用原始的小刀作为工具进行审讯的手工艺人。 再想想,亚度尼斯到底是什么意—— 啊。 布鲁斯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 原来,他自己正是表演中至关重要的部分啊。 能在哥谭活下去的人普遍拥有一种特质,他们极度缺乏好奇心。在这座充满不确定的城市里,有一件事是确定的,那就是好奇心会将他们引向绝路。 是绝路而非死路——那主要是因为在哥谭有太多理由会导致死亡了,以至于任何一种增加死亡率的危险行为都不能真正地增加死亡率。 如果一个人在白天正常行走于商场中、在办公大楼中工作、在餐馆里匆忙填饱肚子时,随时可能因为爆炸、毒药等等原因死掉,那么就算他做更危险的事情又怎样呢? 从数学上讲,90%和10%的死亡几率当然有着本质的区别,但从现实意义上说,90%和10%真的只是一回事。 你要么死,要么没有死。一切全凭运气。 既然在哥谭总是很可能会死,那么在胆大的人看来,不妨做些更出格的事博得一些利益。毕竟,还能更危险到哪里去? 但伯蒂从不是胆大的人。 有时候他确实会表现得胆子很大……那大部分是出于职业的要求。年轻时候他混迹在哥谭的底层,挣扎在生死一线中,不得不被逼出了些凶性;后来他总算是设法离开了哥谭,外面的世界光怪陆离,不能说不美好,然而到头来他能够用以维生的也还是只有年轻时被逼出的那一点凶性。 他的运气算是很好的。 至少他在犯罪这一行里还真有些天分。 他能忍受更多的痛苦、更多的险境,无视更多湮灭人性的罪行;他可以面无表情地肢解活人,也能对孕妇和婴儿下手。他的嘴很严实,绝不会暴露雇主的秘密;同时他也很识相,能判断如果自己吐露实情上一任雇主有没有机会活下来向他寻仇。 雇佣兵这一行是把头拴在裤腰带上赚钱,他侥幸带着大笔存款全身而退。 拿着这些钱他能去任何一个安稳的小乡村,买个院子或者农场,雇几个工人,或许也会结婚生子,从此安享晚年。 ……然而他没有那么做。 那只是感觉不对。没有危险,没有恐惧,和平、宁静,那样的生活仿佛是置身于大海中的小船上:地面不平稳、晃动,一望无际的蓝色空得让人发疯,意识不到时间的存在甚至意识不到自己的存在;头晕欲呕,高烧般昏沉和迟钝。m.iYIgUO.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