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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节



    说起来,原主的父亲对几个儿子要求也高,当时原主家里还算有钱,但原主很多事情都要自己做,后来学着当师爷,更是到处跑没少干辛苦活。

    要不是有足够多的生活经验,原主肯定没办法顺利逃到庙前村。

    他将来一定要让黎大毛黎二毛多做事,怎么都不能像隔壁姚振富一样,被养得啥也干不成。

    民夫们开始干活没多久,肉香就从远处飘来。

    这次建码头管饭,一天给两顿,所有来干活的民夫都能分到一个陶盆,到了时间,他们就分批去盛饭,等他们盛好饭,会有人在他们的米饭上面浇一勺菜。

    这陶盆是县城的瓷器行捐的,上面印了瓷器行的名字,民夫们领陶盆的时候,还有人将瓷器行的名字告诉他们。

    而他们今天吃的菜,是猪肉炖豆腐干。

    猪肉去骨切成丁,和同样切成丁的豆腐干一起煮,肉和豆腐干全都混在一起,这样不容易因为谁分到的肉多谁分到的肉少闹矛盾。

    “这菜也太好了!”

    “顿顿都能这么吃吗?”

    “肯定不能,今天是头一天才能这么吃的吧?”

    “这盆真不错,能盛很多饭!”

    ……

    人们正说着,就见苟县令也来排队了!

    苟县令竟然跟他们吃了一样的饭菜!

    一时间,来干活的民夫感动不已。

    而他们敬仰感动的目光,也让苟县令愈发觉得,不能亏待了这些老百姓。

    黎青执将这情况看在眼里,心情挺好的。

    他让苟县令在崇城县有了很好的名声,而这名声,会架着苟县令,让他成为一个好官。

    大锅饭味道并不好。

    这年头给谷子脱壳很麻烦,虽然有利用水力的机器可以舂米,但效率还是很低,所以他们今天吃的是糙米饭。

    猪肉丁炖豆腐干丁,这也是再简单不过的菜。

    但因为心情好,苟县令一点没嫌弃,见百姓吃得这么高兴,他甚至打算把之前朱前送他的金盒子捐出来,买猪给百姓吃。

    普通民夫都吃得这么好,伙房里的人就更不用说了!

    金大江是苟县令身边的人带过来的,朱前都跟他称兄道弟,伙夫们都觉得他是大人物,对他特别恭敬。

    他在伙房里,哪怕什么活儿都不干,也不会有人说什么,但他不是这样的人——金大江一直在努力干活。

    明明有背景却还这么努力……伙房里的人都对金大江很有好感,吃饭的时候,周厨子更是给他盛了两大勺菜。

    金大江很少吃这么好,捧着饭碗都有点回不过神来。

    另一边,黎青执吃完一盆饭之后,又去排队要了一盆饭。

    普通民夫只能盛一次,但他是苟县令身边的人,多吃几盆也是可以的,当然为了不引起别人注目,他吃上两盆也就差不多了。

    苟县令等人已经看得目瞪口呆——黎青执这胃口,也太好了!  黎青执吃过饭就回家了,因为码头那边一天只供两顿饭,吃得比较早,他回家的时候黎大毛他们还没吃上蛋炒饭。

    黎老根做事马虎,可能会将鸡蛋和饭炒焦……黎青执主动掌勺,用小火和六个鸡蛋炒了一锅蛋炒饭给他们吃。

    “阿青,蛋炒饭也太香了!”黎老根吃得头也不抬。

    炒饭是很香,见其他人已经够了,黎青执就吃光了剩下的。

    说起来,他们家粮食会不够吃,跟他也有关系,他真的太能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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