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都要干农活,护手霜每天都涂了,但也没有多大的效果。 想着自己刚来那两天拿工具干活的时候磨得手心发疼,现在手心都长了些茧子,拿起工具来就再也没有磨的疼痛的感觉了。 自己的这双手摸起来依然柔嫩,手心处的茧子不细看也看不太出来,只是随着自己在农村的时间日益增长,每天干着农活,早晚自己的手会变成又粗又糙的样子。 对于这一现象夏芙也没有办法,每天只能暗地里涂着护手霜,还不能涂多了,不然被人闻出了味道就不好了。 想着今天把给家人的信寄了出去,也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能收到。 想着这许多事情,夏芙这次有了点睡意,迷迷糊糊的便睡了过去。 这一头,陆志强拎着一背篓的肉和骨头走回了自己家,推开破旧的院门,大队长家住的地方也算是村里数一数二的好地方了,房子都建得比普通村民家要宽敞许多。 陆有才家祖祖辈辈都住在陆家屯,早先家里也是有钱过的,因此这房子建的还算比较好,砖瓦混合着泥土,至少屋顶也是瓦片,没有同其他村民一样盖着毛草。 五间大瓦房便是陆家屯大队长,陆有才家的标志建筑。 陆志强一进门,一个妙龄少女就跑了过来,“三哥,你回来了。” 说话的是陆玉芝,陆有才家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前面两个儿子都已经结婚生子,就剩下后面两个小的没结婚。 “三叔~” “三叔~” 陆玉芝一叫唤,两个刚过膝盖高的小子便也跑了过来,围着陆志强叫唤到,家里人都知道陆志强本事不小,每回上山都会小有收获。 想到家里又是许久没有吃过肉了,明天又要开始忙秋收,这会子对于陆志强的回来都是高兴不已,盼望着又能吃一顿肉。 这时候从屋内走出一个女人,身材健壮,头上包着一块头巾,面容慈祥,见大家都围着陆志强,便急忙说道,“干啥呢?有什么事进屋再说,都围在院子里干啥。” 此话一出,陆玉芝和两个小孩都不在围着陆志强,而是簇拥着陆志强进屋。 家里陆有才带着大儿子和二儿子出去巡视田地,陆有才的大儿子陆志文生性老实,被陆有才带在身边想着培养为下一任大队长。 堂屋里,两个嫂子正围坐在桌边缝缝补补,见到进屋的陆志强也是满脸笑容。 陆志强淡淡的喊道,“妈,大嫂二嫂。” 随后便把背篓放在桌上,把上面的野草拿下来,露出里面十几斤的野猪肉和几根大骨,还有些猪内脏,满满当当的一背篓。 “哇~” 大家看着这肉都眼冒金星了,这年代吃口肉真是太难了,他们上一回吃肉还不知道是几个月前了。 陆志强不经常上山带路肉回来的,有时候陆志强会偷偷上山,有了收获,直接拿到县城的黑市换了钱存着,就算他们家是大队长家,也不可能天天吃肉,不然这不是让人抓了把柄,好等着举报嘛,因此也就难得带一回肉回来。 陆家陆志文夫妻俩都是老实肯干的人,老二陆志武能说会道,但却有一些懒惰的性子,人不会就是会会偷懒,好在老二的媳妇儿李红梅倒是个干练的性子。 两对夫妻或许都有一些毛病,但是没什么大问题,相处的也融洽,唯有陆家最小的女儿陆玉芝,仗着自己前头有三个哥哥,是大队长陆有才家唯一的闺女,便有些拎不清了。 老大老二或许会因为这是唯一的妹妹,多宠着些,老三陆志强却不会这么想,他心里最重要的自然是父母,随后便是自己,两个哥哥都成家了,各有各的小家庭,妹妹陆玉芝早晚也要嫁出去的,都没什么好操心的。 不过陆有才两口子倒是还好,基本上尽量都是一碗水端平,不过小儿子大孙子老太太的命根子,对待自家小儿子和大孙子,难免会有些疼爱。 对待唯一的闺女,他们不重男轻女,但也不会重女轻男,毕竟在农村,还是男丁最为重要,就因为家里壮劳力多,每年公分都能分上不少,一家子勤勤恳恳,这才能在这个年代吃饱饭。 不过陆志强也有本事,每回陆家能多吃肉的时候,都是陆志强带回来的肉。 农村的条件艰苦,一年到头也只有过年的时候才会有肉吃,不过就算有肉吃,也吃不上多少,毕竟现在肉是金贵东西,一人能尝个几块就算不错了。 也就大队长家条件好一些,平常的时候也能隔个一两个月上县城买一点肉,让大家能尝尝荤腥,想大块吃肉,那就不可能了,有肉汤喝都不错了。 钱桂芬赶忙解下,腰间的围兜盖上那背篓肉,问着儿子,“这是什么肉?” 陆志强道,“野猪肉,留着秋收的时候给大家补补。” 每年的秋收是最辛苦的时候,等秋收完之后,全家老小都要瘦一大圈,这时候家家户户都会想办法M.IYigUO.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