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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手搭在他的背。

    两个少年交缠的身影,在晨光之中彷彿浸了水一样清明,乾净、美丽得似一幅艺术照片。

    「我第一次对人有这种感觉。很想你属于我,又不想你属于我。因为你之所以使我着迷,就是你那独特的观点,如果你变成我的东西,那就很快会失去特色,而变成一件无趣的陈设品。但我又怕终有一天,会有什么人将你抢走,比如说是比我长得更美的人。」陈秋说。

    「无人能抢得走谁,我们是人,不是物件。」林春毫不在意,两人的身子完全紧贴,但没有更多的动作,陈秋身子瘦,压下来也不会沉重得很,林春吸着陈秋清爽的气味,说:「其实也没什么值得忧虑的。缘来缘去,如梦一场,人世间的事本来就是合合分分,没什么可惜。在应当捨弃的时候,就要捨弃,不要留恋,以免拖了自己的脚步、也误了别人的时间。」

    「你真无情。未恋爱过的人,总是嘴巴上说得瀟洒。」

    「你也有试过难受的分离吗?」

    陈秋摇摇头:「没。真要说的话,就只有我在医院亲眼看着妈走的时候。以往那些……与其说是女友,不如说是床伴。总是我先厌倦对方,叫她们不要再找我,然后掉头就去换手机号码,免得她们来烦我。」

    「真无情。」林春笑说,竭力掩饰自己的酸苦。假使与陈秋分开,他是不是会对自己用这种手段?分开之后,他又会否拥着新床伴,跟对方说自己怎样甩掉前任情人?林春不是没试过先发制人,趁感情未深便先跟陈秋绝交,可这法子行不通。

    不知陈秋是否他命中的冤家,林春平时为人风清云淡的,若非为了达成母亲的心愿,名利之类的东西他一向没兴趣管。他就像一个肉身泥胎,为了个不知名的原因,在世上浑噩生存了十多个年头,也不知自己是谁、自己为何存在。偏偏教他遇上陈秋。

    陈秋好像一位俊美的神祇,为林春这个木偶注入了感情、慾望、思想。这些东西,林春一直也有,可他从不去正视它们,总是压抑着自己的本性,但凡看见任何想得到的,先自退后两步,劝自己打消念头,不要跟别人去争,因为输不起,而做一个无要求的人。

    但陈秋教他,做人要输得起。拎得起,放得低,人生是一场赌博,不放手搏一铺,你永远不知道自己能得到什么。人生是一场自助餐,光是坐在椅上、不出去拎食物,会饿死,因为没人会为你拿食物。饿了,就必须自己出去找吃的,一旦有勇气踏出去,你会发现出面有很多菜式供你选择,你未必要跟一大群人争,也未必要做输家。

    可是,林春毕竟不是一个称职的学生。到了这一刻,他仍然无法控制自己不去想,到底他和陈秋会以何种形式分开。他是打从心底相信,他俩的日子不会长久。何时分开?大概是高考之前?高考后?或是因入大学而自然分手?

    无论如何,就算真的被陈秋拋弃,他也不会怨恨,因为陈秋已经给予过他很多东西。他会祝福陈秋能找一个好女人,结婚生子,过上一些稳定的日子。或者他会祝福陈秋能做个事业有成的男子,游走于上流大美人之间,做一个自由自在的王老五,这似乎更适合陈秋?

    林春心知,他注定只是陈秋命里的一个过客,如果将陈秋的人生比喻做一幅画,那他林春在这幅画上,就是暗角处那粗糙的黑色一笔,好似是粗心大意的画家不小心画上去那般。这么美丽风流的人儿,只需要有彩色斑斕的人生即可,并不需要那突兀的黑色。

    寻常男女在做爱过后,总是恩爱更胜从前,情意绵绵,林春却由此预见到他们分离那天,还要到很久之后,他才知道那时的自己到底是富先见之明,还是杞人忧天。

    「你在想什么?」陈秋的声音又变得迷濛,直要挑起人心中的欲火。

    「想你在想的东西。」林春答,捧住陈秋的脸,凝视,并未有亲上去。有些时候,距离太近,反而不容易看清全局,使人容易迷失。

    「我在想什么?」陈秋笑弯了眼,眼底下写满赤裸裸的慾念。他的手伸到林春的大腿内侧,那勃起的灼热顶着林春,不太陌生。

    「想一些白痴的事。」双唇相贴,以曖昧封去扫兴的话。

    天由亮蓝色变为鱼肚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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