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毕业的时候,你去看过我?”黎见卿怔怔地问。 陆微之的面庞冷淡而英俊,低下目光看她时,眉眼显出微微的柔和感:“嗯。” 那年的六月末,他在处理完所有的重要工作后,心内仍存在一个未知的悬念,它的重要程度高于工作事件的累加。 在珑悦的衣柜里,他看到衬衫上的纽扣,意识到那个念头是什么。 手指轻而易举地略过那件薄白的衬衫,他却绕不开黎见卿的重要时日。 飞往英国,走入那所位于伦敦心脏地带的古老学校,陆微之看到戴着学士帽,参加完毕业典礼,正在拍照留念的黎见卿。 她笑得很愉快,眉眼弯弯,和经过的同学打着招呼。 而他停在一棵深绿的法国梧桐下,静静地注视她。 黎见卿人生中最沉重的一页,是在遇见他以后翻开的。没有了他,她自然而然地生活得更好了。 长久,陆微之转身离开。 彼时,他仍认为,不留恋是一件很简单的事。 回到京州,周文递上一本以他为主题人物的杂志,他看着封面的杰出两个字,骤然发现,纵使再多的溢美之词加身,也改变不了,真正的好,像一条直线,与他错身而过了。 黎见卿是那个交点。 他已经不可能变得更好。 陆微之牵着黎见卿的手,拉着她站了起来。 黎见卿的手的凉意,消融在他温暖的掌心。 英伦的深冬,夜晚要比香港长得多。之所以记忆深刻,因为她曾睁着眼失眠到天亮。 她在搜索框输入陆微之的名字,然后天明以后,删除所有的历史痕迹,假装他没在她脑海里存在过。 “电脑在车上。”陆微之说,“回去么?” “不用电脑了。”黎见卿摇头,“我和曼姿要去附近做街采,你不用等我。” 陆微之取出一封信,递给她:“阿姨收拾珑悦的时候看到的,从京州寄来了香港。” 黎见卿一看,信封陈旧,那是她叁年前在陆微之过生日的时候写给他的,没来得及送出去:“你看过了吗?” 陆微之不置可否。 黎见卿看封口是完好的,猜测他应该还没看过:“正好,我要给新的给你,旧的我就收回了。”她掏出一封新的信,塞进他手里,“等我走了你再看。” 黎见卿的眼睛亮亮的,陆微之随手为她整理鬓边的碎发:“很喜欢做记者?” “喜欢。你知道为什么吗?”黎见卿说,“小时候,什么最重要,是由我妈妈告诉我。” “但现在,是我自己来决定有价值的东西是什么——我的镜头正在对准的,笔正在书写的,就是最重要的。” 陆微之含着笑应:“嗯。” “走了。”黎见卿朝他挥挥手,“回家再见。” 黎见卿走上天桥,陆微之站在原地,慢慢拆开她的信: 说件可笑的事,长这么大,我还没有去过迪士尼。小时候是爸妈不带我去,长大后,是我自己拒绝每一个邀我一起去的请求。嗯,还有北海道。 我现在才理解拒绝的含义,如果这些未能成行的地点是我和你之间的缺憾,我宁愿它永远存在那里。 虽然我m.iyIGuO.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