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仇报,差点全军覆没,普通人类也在进行大规模战争,世界一团混战。 慢慢步入了现代文明,他们这些群体死的死伤的伤,一部分融入了现代社会,隐藏身份做普通人,一部分还在恶斗,但也引起不了多大的动静了。 二十年前的阮阮叫软软,她是主和派的小灵师,小小年纪天赋异禀,他们是彼此的玩伴,很小的时候就在一起,两人躲避主战派的追杀,共过患难,最后伤痕累累的他实在撑不下去了,奄奄一息倒在了她怀里。 她用自身的灵脉,救了他一命。 为了救他,她再也当不了灵师了,甚至她的体质比一般人类还要差。 在她渡给他灵脉时,他拿自己的心头血与她签了血契,从此他们共生共存,他会用毕生去保护她。 可是等他苏醒后,阮阮已经不见了。 他找了她很久很久,都没有找到她,但他知道她还活着,因为血契还在。 经过一番厮杀他遇到了狼群,挑战了狼群里的老狼王,九死一生后成为了狼群的新狼王。 成为狼王少不了要杀主战派灵师,他身上的伤人类医生看不见,是巧合,也是命中注定,他又在奄奄一息时,得到了她的拯救。 她出现了,一切伤痛都会好的。 他不知道她发生了些什么,她好像把所有事都忘了,不再记得有一头小狼叫做小黎,是她取的名字,她曾用身体给他取暖,逃避追杀,一次次护着他,温暖他,在寒冷的冬日,将他抱入怀中。 要怎么告诉她呢?她是他来到这个世界,认识的最好的,最温柔的,最善良的,最让他心喜的人。 早在很多年前,他还是只幼崽的时候,就已经很喜欢很喜欢她了。 他终于找到她了,不记得也没关系,他记得就好。 小黎踏着步子向厨房里的阮阮走去,他一身灰黑色的皮毛发亮,走到厨房中,看见阮阮露出来的脚踝,他微微眯了眯眼,狼瞳幽然晦暗,伸出舌头,轻轻舔了她一下。 阮阮转过身来,她想的是,大狗最近异常黏人,总是喜欢舔她蹭她,难道是发情期到了?她是不是应该带他去做个绝育手术? 阮阮摸了摸小黎毛茸茸的耳朵,温柔道:“晚餐马上就好了,再等一会儿。” 小黎蹭蹭她的手掌,摸耳朵怎么会这么舒服…… 他也不想做这种像狗狗的行为,但他控制不住自己。 她散发的味道会让他情难自已,而且他们之间签过血契,她是他认定的伴侣,是他的小雌性,跟她相处的这些天他每天都在渴望她,全靠自身来压制这种冲动。 阮阮把事情都忘了,她根本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灵师,要不是怕吓到她,他早变成人形跟她说话了。 大狼狗过得是又惬意又憋闷,绕着圈在她脚边舔脚踝,她裸露在外的肌肤都让他舔了一遍,尾巴一晃一晃的,做着他最不屑的下等物种才做的事。 “好痒……大狗,大狗别舔了……” 阮阮娇笑着躲来躲去,这软糯糯的声音要是在床上听,还真是不错。 小黎在心里叹气,幸亏是这种形象遇见的她,当狗也有当狗的好处,这种隐忍的日子不知还要过多久,但总有一天,他会忍不住的。 如果他知道他的小雌性在想着给他做绝育手术,只怕,他是要被气死了。 ———————— 甜甜:那句话怎么说的,性致成灾,割以永治ouo 我拿你当老婆你却想噶我的蛋~ ouo嗯……这个故事的世界观设定比屠狗还早,你们信吗 我给它定位是都市玄幻,或者奇幻?这样子m.iYIgUo.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