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快,实际上属于衙役,而衙役,是不算正式官府人员的。 也就是说,现在大明各地负责维持秩序的“警察”,除却一些领头的“警长”以外,其余人都是官府的临时工。 现在地方官府的组成,除了掌管政务和刑案正印官外,偶尔有杂佐,再就是六房书吏和三班衙役。 三班衙役,第一是皂班,给县官老爷站班和充当仪仗队的,审案时也能兼任行刑手和帮同吓唬人犯。 其次称快班,就是方才说的捕快,这群人的职权类似于后世的警察,一般有拿贼、破案和催租税。 第三是壮班,属于临时召集的民工,危机状况时协助守城,因而地方上又设有专门统领民壮的民壮官。 显然,对于地方州、府、县的治理而言,捕快的地位很重要。 但是,捕快却是贱民身份,三班衙役,除了临时征募的那些壮班之外,都是贱民。 捕快每天的工资只有三文钱,还不是官府的正式工,随时都可能被直接裁撤,也就根本不敢认真办什么案子去得罪人。 其每天拿到手的薪资,也就相当于出去普普通通吃一顿饭,还不敢说是吃什么好的,可以说完全不够日常开销。 如此低下的待遇,再加上衙役属“贱籍”,社会地位垫底,也就不会有什么人去想当“警察”。 第九百零三章:重建司法秩序 当然,捕快还是有一些灰色收入,现在各地捕快的主要收入来自“陋规”。 所谓陋规,实际上和现在很多大户府第所设置的门房一样,属于不被朝廷认可,但是被大多数人认同的一项收入。 多数捕快的规费,会被上头的书吏和其余三班衙役分享。 对捕快来说,只要派差,无论最后能否破案,就能因此得到规费或案件有关人等的贿赂。 现在一般州县也认为,衙役办差向当事人收取的车费、驴费、鞋袜费和饭费、茶水钱这些都属于“正常收费”。 就连嘉靖皇帝,在看见下臣所上关于官府陋规的奏疏以后,也只是轻描淡写的说了一句,不准办案的衙役借机勒索敲诈百姓。 朝廷的态度,也导致这些陋规如同杂草一般,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越来越多,在地方官府几乎成为常态。 其实也能理解,嘉靖皇帝之所以不处置,是因为在这基础上,牵一发而动全身。 衙役地位低下,平均薪资水平还不如日挣三文钱的捕快,大部分人累死累活一天,只有两文钱进账。 对于各地捕快来说,由于发案不规律,没有案件时就没有“陋规”的额外收入,生活水平也完全不一样。 小地方的捕役,地位比大城市的捕快更低,因缺乏规费来源,生活得如同乞丐。 但大城市的捕役,像是京师、济宁、苏州这些地方就全然不同了。 其规费花样繁多,犯事的也一般都是有背景的大户子弟,出手阔绰,那些地方的不快往往生活得十分滋润。 有的捕头,在大城市的繁华地带巡捕,这种陋规的灰色收入,一年甚至有成千上万两银子的进项。 这是什么概念,朱由校费尽心思将全国私盐收归国有,到现在也才每年为国库提供了一千多万两的收入。 一个捕头,收入竟能比国库更加富庶! 这种风气,要坚决禁止,换句话说,朱由校这次要做的一同以往,就是要把钱挣到自己的腰包里来。 灰色收入可以有,但是你不能拿太多,大头得朕到朕的手里。 这样一来,又多了诸多看不见的灰色收入,又能顺手整顿死法,让当今社会的那些地痞和无赖,重新知道朝M.IYIGuo.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