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坐摩托车……” 剩下的话语淹没进了轰鸣的引擎声中。 事实证明王大伟吹牛了,他们花了3分45秒才到她们公司楼下,但这3分45秒里,是李欢欢22年人生中最接近飞翔的一次,身体如羽毛一般贴着地面滑行,只要一颗指头大小的石子儿,他们就可以真的飞起来——王大伟绕着弧线拐过小街桥下的公园时,她甚至兴奋地叫了起来。 这是李欢欢第一次坐王大伟的摩托车。 也因为这一次,王大伟成为李欢欢生命中,至少是目前生命中——绝不可或缺的一个人。 而蔡依林,则成了她最在乎的明星,公司里任何跟蔡依林相关的周边,她都据为己有,一哭二闹叁上吊的事儿她都干过——谁也甭想抢过她。渐渐地名声在外,大家都知道项目部有个喜欢蔡依林的疯子,连总经理有次参加了什么会议,举办方的宣传册上有蔡依林的整幅头像,总经理还专门给带了回来。可气的是,集团总也没等到跟蔡依林合作的机会,平常得来的周边永远都嫌不够——不够支付王大伟的车马费。不得已,李欢欢高价买来大摞海报和照片,苦练jolin的签名,渐渐可以以假乱真的时候,便拿出来蒙蔽王大伟,当然也少不了许诺和威胁,“你信不信下次集团接蔡依林的活儿我不告诉你?” 这句话一出,王大伟哪怕在睡梦中,也会沉默着爬起来送李欢欢一程。 比如李欢欢做了一夜噩梦的今天。 到了公司,王大伟行云流水地将李欢欢卸在停车场出口。 “走了。” 王大伟的嗓音又喑又哑,不知道是生气还是没睡醒。 李欢欢可不管这些,站在台阶上开心地挥手道:“路上小心呀!” 王大伟绝尘而去,李欢欢捋一捋被头盔压扁的发顶,心里想:虽然老k的事情让人沮丧,可是,还有王大伟啊,她永远不用担心会迟到。 这事儿可重要得多。 李欢欢从小,就需要一些微不足道但确定的事情,激励自己向前看,那种想起来安心和踏实的感觉,让她成为一个乐观的人。 时间尚早,乐观的李欢欢慢悠悠地上楼,打卡的时候10.06分,不算迟到,10.10分以前打卡,都不算迟到,走到工位上,经理还没来,李欢欢估摸着她现在应该正从电梯里出来,10.08分在打卡机上印上自己的指纹。 李欢欢有次皮痒,跟人事部相熟的同事要了经理的打卡记录来看,一看吓一跳,一个月22天的出勤记录,经理的打卡记录只有两个时间点,一半10.07分,另外一半是10.08分,相比之前在工作上的佩服,经理这种对时间的完全掌控感,让李欢欢生出五体投地的崇拜感。 当然,除非跟大领导开会,经理也从未在19.10之后离开过公司。 李欢欢一边下决心以后也要成为这样在时间上绝对自信的人,一边从口袋里往外掏牛奶,龇着牙在袋角咬出了个破洞,然后嘴巴叼着吸,喝着牛奶又往背包里掏手机,掏着掏着,老k前晚送她的那个夜蓝色天鹅绒礼盒从包里滚了出来,这个她倒忘了,李欢欢扯开天鹅绒袋子,里头是同色系的包装盒子。 “一个杯子而已,不用裹得这么严严实实吧。” 李欢欢打开盒子。 不是杯子。 也是杯子,但不是她以为的那种用来喝水的保温杯。 一个透明的水晶杯子躺在盒子里,杯口趴着一个……李欢欢把杯子拿起来,差点没乐出声——一个齐耳短发的小女孩儿骑在杯子上,下唇被夹在杯沿,正奋力往后扽嘴巴,神情颇有些涣散不耐,好像一时之间没弄明白怎么回事儿。 “嚯!礼物!看着像是法国的marguerite的作品?” 经理的黑长羽绒服在眼前一掠而过。 “嗯?啊?” 李欢欢本能地瞟一眼桌上的闹钟,10.08分,一分不多一分不少。 “margue……” 李欢欢的话没问完,经理办公室的门砰一下被踢上了——经理开始换衣服,主要是脱下厚重的大棉裤。m.Iyiguo.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