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魔城,依然伫立在血海中的孤岛上,显得那么卓尔不群。 “怪哉,为何本王眼皮一直乱跳?” 王府花园中,一个雄壮威武的中年男子,疑惑地喃喃自语。 他就是血魔王,曾经以一己之力硬刚过天下妖王的男人。 就在这时候,一名属下前来通报:“大王,天机先生来访。” “来得正好!”血魔王神色一动:“快快有请!” 片刻之后,他在大厅里,见到了一个富有传奇色彩的人。 血魔王孤独一生,和他有仇的生物多如过江之鲫,和他有交情的则寥寥无几。 从某种意义上说,血魔王才是人类俗称的强得没朋友的人。 算上已经飞升和陨落的强者,真正能称得上血魔王朋友的生物,不超过五根手指头。 眼前这个人,恰好是血魔王为数不多的一个朋友。 那是一个儒雅的中年文士,手持白纸扇,颇有出尘气质。 他的来历是一个谜,没有人知道他是妖是魔,也没人知道他的本体是什么。 人们只知道,这个人已经成名五百年。 他的名字不在封号榜,整个二阶进化世界都有着他的传说。 五百年前,他从深山中走出,径直去了银狐城,与银狐王坐而论道。 两人唇枪舌战三天三夜,不分胜负。 一年后,他孤身深入孔雀岭。 二阶天域有智慧的妖魔都知道,那是孔雀王的领地。自孔雀王占山为王之后,就立下了一个规矩:凡雄性进化生物踏入孔雀岭,杀无赦! 数百年来,这个规则从未有人打破。 直到那个人出现,令无数妖怪大跌眼镜。 他不仅去了孔雀岭,还小住了三日。 有传言说,孔雀王将一件心爱的宝物,赠予了那个人。 两年后,那人又去了一个更刺激的地方……血海! 那时候血魔王早已成名,凶名昭著,一般妖怪提起去血海,那就是找死。 但是那个人去了,并作客了七日。 临走的时候,血魔王居然亲自送他出了血海。 这还不算完,送出血海之后,血魔王不舍地望着那人的背影,一脸的依依东望…… 从那以后,此人的名头,彻底响亮于整个二阶进化世界。 和妖魔的天赐封号不同,他的名字比较特殊——天机子! 没人知道这个名号是天赐的、还是自封的,这已经不重要了。天机子最令人称道的,就是善于解决麻烦,而且不用武力便可解决一切麻烦。他成了各路妖王的座上宾,小到妖王的老婆难产、大到两个妖王开战,天机子都能解决。 他行踪不定,有时候一年出来几次,有时候一百年都难得现身。 久而久之,有些妖王把请到天机子当做一种荣耀。这种情况,就好像人类老百姓开生日宴会,如果请来了一个大明星,那绝对是倍儿有面子的事情。 “天机兄,快请坐。来人,速速把好酒好菜端上来!”血魔王在天机子面前毫m.iyIGUO.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