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是要欧阳永叔公、秦学士那般大家才配得上。” “那这首小院朱扉开一扇” “也是别个写的,还是新词,姨父觉得好,便拿来了。” 还有这种操作?姚欢无语,又觉得十分好笑。姨父所言,具有一种情痴流露般无法反驳的坦率。 我抄袭怎么了,我为爱抄袭,天经地义! 一旁的王婆婆更是一副不在乎的神态:“哎,甭管哪位大官人写的,你姨父的情意没有假。欢娘,你为了你那殉身的郎君,宁可一头撞死在汴河畔,自应最懂这男女之情,何其不易。你姨母拿你当亲闺女,你也该为姨父姨母从中说合说合,可是这个理儿?” 姚欢因肿着脑袋,虽不能捣头如蒜,也知趣地连“嗯”数声,一脸郑重地接过姨父递来的词笺。 “国子监里事多,姨父走了哈,欢姐儿你好生养着,别忘了吃羊肉。王婆婆,今日辛苦您老。” 姚欢礼貌而不失尴尬地笑笑,王婆婆则一叠声道:“蔡官人哪里话,蔡官人慢走,常来,常来。” 哦,原来姨父姓蔡,在国子监做公务员?姚欢默默记下这些信息。 姨父走远后,姚欢正要和王婆婆唱个礼便回院中,那王婆婆却忽地两眼放光,朝向一侧墙根呼道:“咪咪,咪咪咪” 随着她的呼唤,好家伙,哗啦啦窜过来四五个猫,尾巴高高竖起,喵叫声此起彼伏,其中有特别会发嗲的,还眯缝着眼睛,侧过脖子,偏着毛茸茸的脑袋不停去蹭王婆婆的裙摆。 “哎哟哟,婆婆的心肝肉儿们呐,莫急莫急,婆婆这就给你们拿好吃的去。” 第十章 先拿鸡爪练练手(上) 姚欢靠在沈宅和王婆婆宅子之间的夯土墙边,觉得自己又看到了一番奇景。 王婆婆躬着腰,一脸宠溺地给猫儿们喂吃的。 在北宋见到猫奴不稀奇,稀奇的是,这位猫奴去取来喂猫的,竟然是白花花一兜子鸡爪! 有赖于老天分配给穿越者一个厨神姨母,姚欢昨天饱餐了两顿纯血kfc开封菜,今日早饭亦吃得不少。 但此刻一见鸡爪,虽然是生的,她也是口腔里一酸,舌尖又开始分泌丰盈的唾液来。 在她姚欢的美食名单上,若鸡爪排第二,小龙虾不敢称第一。 红烧鸡爪,豆豉鸡爪,虎皮鸡爪,糟卤鸡爪,麻辣鸡爪,可乐鸡爪统统是她的舌尖良伴,而她最拿手的,是一道酸辣柠檬鸡爪。 鸡爪两斤洗净,大号不锈钢锅子加满水,投入八角、桂皮、老姜片、茴香,沸腾后倒入鸡爪,淋黄酒三大勺,煮至鸡爪皮开骨凸,用漏勺捞起,迅速浸入装了冰块的脸盆中。如此冰火之间,不仅鸡爪q弹有嚼劲,而且鸡爪的大骨与趾骨很容易分离出来,是为拆骨凤爪。 然后,另置玻璃大碗,码放好拆骨鸡爪,倒入纯净水、生抽、浙醋、新鲜红辣椒碎末、紫皮洋葱碎末、大蒜蓉、香菜末、白砂糖,最后铺上鲜切柠檬片,蒙上保鲜膜,在冰箱冷藏室放一个晚上,次日中午取出食用,就着冰啤酒,堪称夏日治愈系神菜! 可是在北宋,这么好的食材,竟是喂猫的么? 明明就连猪下水,都在平民阶层里很有市场的啊。 姚欢压了压口水,一边也“咪呜咪呜”地逗着猫儿们,一边拿了闲聊的语气,与王婆婆道:“婆婆这鸡脚何处买来?” 王婆婆乃巷子里出了名的高龄猫奴一枚,现下全心扑在猫主子身上,话痨习性便收去了几分,只“咳”了声,向姚欢道:“鸡皮尚有些油水,鸡脚管不得半分饱,吃了又会劳碌命,谁要吃来?何须拿铜板买,谁家杀了小公鸡,去讨便是。或者起得早些,去市里菜铺讨,不过讨不得几副。” 姚欢反应过来,是了,北宋这个时代,城市周边有大面积养猪养鹌鹑食用的,但集中供肉用的养鸡场,还没有吧。养斗鸡赌博的,估计倒不少。家中养鸡,则主要为了吃蛋,或者拿鸡蛋换钱。加之听王婆婆的意思,人们认为吃鸡脚会命衰,这鸡爪子自然只能喂流浪猫了。 不过,事在人为,姚欢脑子里渐渐成型的一些念头,还是让她颇想一试。 这日,姨母沈馥之在临近傍晚时回到家,见外甥女顶着肿脑壳,神采奕奕地坐在院中看虾看花,更放心了些。 美团从灶间钻出来汇报,说曾府的管事亲自出来,客客气气地接了拜帖。 沈馥之饮一口美团端来的杏子饮,摇着团扇轻笑道:“这几日,不知曾枢相怎生训斥他长子长媳呢。不过此事确须快些,万莫因了稍许耽搁,苏家二郎便也启程去了南蛮之地。”m.IyIguO.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