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阵子公安还到隔壁村何家,把何贵的尸体带了回去,听说小绥也被部队里的人收养了。 后来的消息他就不知道了。 沈绥皱眉,他不喜欢和人肢体接触,如果不是怕惊醒怀里的小外甥,此刻已经甩开了。 “同志,你是?”顾卿卿柳眉拧成结。 “我叫沈登,是沈则的堂哥,” “……”顾卿卿突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偏头看向垂眸不语的男孩。 最后还是男人先开口:“你们村的大队长是谁?” 最后一行人去了大队部,得到明确回复,沈登确实是沈则的堂哥。 沈绥其实脑海里依稀记起了他的样子,但是始终没说话。 沈登却是很热情,得知他们要去住招待所,摇头说:“现在差不多七点,到了镇上怎么也得八点了,晚上路不好走,你们要不去我家歇一晚吧,我家空房间多。 ” 楚岱笑着婉拒:“不用了,我们家两个孩子有点闹,晚上容易吵到人。” “啊,没事的,我们家就我媳妇儿和两个孩子,不怕吵。” 旁边的大队长也附和:“同志,晚上开车确实不安全,外面黑灯瞎火的,你们对这边的路也不熟悉,我听你们说明天上午还要过来一趟,干脆住他家去吧,以前沈则和他堂哥关系也挺不错的。” 末了,大队长还补充一句:“我家人口多没有空房间,不然就让你们到我家住了。” 现在走哪都要介绍信,楚岱随身带着军官证和南方军区批的条子,刚才给大队长看了一眼,他也放心。 “对呀,外面也没什么光,你们走夜路带着两个孩子也不安全,在村里住一晚吧。”沈登的目光始终在沈绥身上,想说什么又卡在嗓子眼里没说出来。 “姐夫,”沈绥忽然开口:“住他家吧。” 楚岱挑眉,没想到他会这么说。 过来的时候记下了路线,晚上开车对他来说不算难事。 既然沈绥开口了,他也点头:“那就麻烦你了。” “不麻烦不麻烦。”男人连连摆手道:“我起码有七八年没看到过小绥了,差点没认出来。” 沈绥在村里住的时间很少,大部分是跟他娘去了隔壁村外婆家,而且沈登自己又常年在厂里,几个月休一次假,回来几乎碰不上他。 楚岱他们先去车上拿孩子们的东西,衣服奶粉这些,怕小家伙们晚上饿,还剩下几个芒果和红枣糕绿豆糕也顺带带上。 沈登这人看得出来是个热心肠,暂时没发现他有什么企图。 带着他们进了农家的土砖茅草院子,就扯开嗓子喊他媳妇儿出来招待客人。 沈登的媳妇儿今年三十多岁,看起来是个老实本分的,听完男人的话,怔怔地打量眼前皮肤白皙气质出众的男孩。 他穿的衣服布料崭新,没有一个布丁,显然生活过得很好。 如果不是这张和他娘有五六分相似的脸,还有那双标志性的丹凤眼,她压根认不出来这就是沈则的儿子。 以前他娘把人从娘家带回来几天,小沈绥都是蓬头垢面的,衣服上补丁永远比同龄的小孩多,小家伙也经常低着头,很少说话。 “还愣着干嘛?你去收拾两间屋子给他们歇下脚住一晚,我去厨房做饭,家里的丫头和小子呢?”沈登问。 从厂里回来就没看到过这俩家伙。 “去他们外婆家送点东西,待会儿就回来了。”沈登媳妇在粗麻布衣上搓了搓手,对顾卿卿说:“妹子,那我先带你去房间?让两个小娃娃先睡一会儿。” M.IyIGUO.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