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锦鲤附体,我在年代文里靠捡钱暴富

锦鲤附体,我在年代文里靠捡钱暴富 第13节


    第28章 自己生不好吗?

    “好啦好啦!”

    林晓纯最不会拒绝地就是别人撒娇,况且是这么软萌的妹子。

    “谢谢师傅。”小护士鞠了个九十度的躬,“我叫冯喜,改天一定给师傅敬拜师茶。对了,师傅你叫什么名字?”

    这个糊里糊涂的小丫头,可把吴霞逗乐了。吴霞笑着说:“你这都拜师了,还不知道师傅叫什么?”

    冯喜举一反三,“大姐,您给我师傅送东西了,知道我师傅叫什么吗?”

    吴霞:“……”

    林晓纯哈哈笑道:“林晓纯,我叫林晓纯。你们都给我记住哦!”

    冯喜拍着胸脯保证:“永世不忘,我要把师傅供起来。”

    林晓纯咧咧嘴,“你这丫头,敢不敢再实在点?”

    吴霞笑着说:“小纯啊,你们还是挺合得来,果然是有缘人。”

    林晓纯点点头,“嗯嗯我们都有缘。”

    还是作者在书中写废的缘分,记得书中吴霞自始至终都没有正眼看过原主。

    大家说说笑笑,时间过去的很快。

    林晓纯又指点冯喜亲自上手给沈曼曼打上点滴,冯喜感觉自己进步神速。

    沈越从未发现林晓纯有这么合群过,每次都是独来独往,性格孤僻。除了对赵廷川上心,貌似对其他的都不感兴趣。

    看着两个吃着槽子糕的孩子,他怎么感觉这次住院是因祸得福了呢!

    冯喜进出门前还对林晓纯说:“师傅,我忙完过来找你。”

    林晓纯点头,“好,你专心工作,别分心。”

    “是,师傅。”冯喜敬了个不太标准的礼,笑着离开。

    真是个活泼可爱的姑娘,林晓纯感慨自己老了,心理年龄老啊。

    “妈妈,你咬一口,又香又甜。”沈曼曼举着槽子糕给林晓纯。

    “乖。”林晓纯咬了一小口,眼眶泛酸。

    这好像是原主临终前想要却又无法实现的愿望。那会儿沈曼曼因为耳聋被拐卖,沈越对原主本就没什么感情,一怒之下杀了她。

    想到这里,林晓纯看了看沈越,沈越脸上表情复杂,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不过在觉察到她的注视时,反应过来,“看我做什么,想吃就吃。”

    沈越对于林晓纯嘴馋屁股懒的作风向来嗤之以鼻,林晓纯不否认,看书时她就觉得原主和沈越不搭。

    但是她不是原主,斜了他一眼,“孩子给我们东西吃不能拒绝,哪怕只吃一小口也要吃。不然等她们再大点就会放弃这个优良传统,所以我是对他们好。”

    沈越:“歪理。”

    林晓纯扭头不再看他,转头不经意间看见吴霞正拿着一个孩子的虎头鞋发呆。

    她关切道:“吴霞姐,你没事吧?”

    吴霞叹了口气,“没事,只是看到你们小两口这么恩爱,儿女双全,很是羡慕。”

    “……”林晓纯满头黑线,羡慕她们儿女双全可以,但是夫妻恩爱就免了吧。谁也别祸害谁,正好。

    吴霞又说:“我从结婚第一年就做了这双虎头鞋,谁知这都十年了,都没有怀过孕。他不嫌弃我,可是我觉得对不起他。”

    林晓纯知晓来龙去脉,对吴霞很是同情。

    而且自己也需要一个机会在这个年代站稳脚跟。于是说:“吴霞姐,如果你信得过我,我来给你瞧瞧。”

    吴霞诧异地抬头:“你?”

    林晓纯嫣然一笑,“对啊,我。把手伸出来,我给你号脉。”

    吴霞犹豫道:“可是我这中西医都看过了,没有查出毛病,吃了这么多药,也不见有效。我……”

    林晓纯笑着抚上她的手腕,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嘘──”

    吴霞失望了这么多年,已经不抱任何希望了。连对婆婆的冷言冷语,尖酸刻薄也习惯了。

    在婆婆眼里,她就是一只不会下蛋的老母鸡。

    唯一让她坚持到现在的就是自己有一个好老公,始终对自己不离不弃。

    但是林晓纯温润的声音,搭在脉搏上略带暖意的手都让她不由自主地想去再试一次。

    一旁的沈越看起漫不经心,实则一直关注着林晓纯把脉时的表情。

    以前不觉,现在才发现她眉似柳叶,睫毛根根分明,像小扇子一样,巴掌大的小脸上几乎看不到毛孔,这在村里风吹日晒几乎是不可能有的皮肤,她是怎么做到的?

    不对,她是什么时候会看病的?

    以前她自己生病都去找村里的赤m.iYiGuo.neT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章 锦鲤附体,我在年代文里靠捡钱暴富下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