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啊。他还没饿死吗?”阿福是个单身汉,父母早死,因为太穷娶不上老婆,光棍到四十多岁,也没个正经营生,成日偷鸡摸狗。 庞渊原以为千渡城当下这种困境对他影响最大,或许这人早就死了。 “他家前天飘出香味儿呢,是煮肉的香气!”妻子低声道,“邻居闻到了又馋又奇怪,平时他都很少吃到肉,在这节骨眼儿上,怎么他反而能搞到肉?于是敲门去问。” “然后?”庞渊听着,总觉得有哪里不妙。 “阿福不敢开门,支支吾吾说是拣了别人家的瘟鸡。邻居不信,翻墙进去,看他灶上一大口锅噌噌冒白汽。”妻子顿了一顿,“阿福想推他出去,怎奈这邻居生得高大,又闻着肉香,哪里肯走,硬是冲上前揭开了锅,想分一杯羹。” 平素人们还讲究一下睦邻友好。可真到缺衣少食饿极的时候,有几人顾得礼义廉耻? “肉在锅里翻滚,他、他就看清了,哪里是鸡汤?”妻子的声音都发颤了,“他看见了一截尾指,人类的尾指!” 庞渊皱起了眉:“他杀人吃肉?” 满城缺粮缺,人人都吃不上饭。但别忘了,这城里数量最多的,还是会跑会跳会说话的……肉! “邻居也吓坏了,但阿福辩称那是死人肉。封城这么久了,死在城里的人不计其数,也运不出去。与其停在那里臭掉腐烂,还不如、不如……” 妻子的眼泪又下来了:“听说阿福特别理直气壮,说吃人怎么了,什么肉不是肉?再说人又不是他杀的。” 庞渊也说不出话来。 像千渡城这样人口超过三、四十万的大城,几乎每隔一、两天就有因为各种原因死亡,寿终、夭折、疾病或者其他意外。再遇上现在这种天灾人祸,饿病而死的饥民就更多了。 别忘了城里还有外来的流民,他们在本地全无根基,一没钱二没粮,很容易就倒下不起。 对阿福这样的底层蝼蚁来说,只要能活下去,人有什么不能吃的? 他搂紧妻子:“你和爹娘都不要再出门,最近城里总丢孩子,小乞丐更是见不着几个。” 千渡城商贸发达,乞丐也多,都有帮派和地盘了。 妻子抹了抹眼睛:“今晚怎办,最后一点口粮都被抢了,没米下锅。” 庞渊心底沉甸甸地。 自个儿只是别部司马,小小武官,在千渡城不过小康水准,平时想让全家混个温饱都得使尽全身解数,遑论非常时期。 他怎么弄到米面,也去偷去抢吗?那可不行,会丢了职衔。在城门值守有样好处,就是军队管饭,虽然吃不饱,总比其他人强些。 他想来想去,对妻女道:“我出去一趟,你们锁好门窗。” 等他离开后,妻子抱起女儿回屋,把窗子都关严,抓起拨火棍放到门边。 ¥¥¥¥¥ 刘宅。 刘宗瑀正坐在厅里发呆,手边一盏茶热了又凉,凉了又换新茶,他也是一动不动。 担惊受怕,患得患失。 这时管家走进来,身后还跟着一人,开口即道:“老爹,我回来了。” 刘宗瑀这才回过神来,定睛一看,是他趁着封城前派往外头的心腹,于是哦了一声:“怎样?” 这两天心思都在劫匪和小女儿身上,直到见着心腹,刘宗瑀才突然记起,千渡城还在危机之中呢。 他的麻烦根源,就在千渡城封城这m.iYiguO.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