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觉得自己缺少魅力。回来后他勇敢地一把搂住女孩给了对方一个长吻。这不是爱情也不是性冲动,而是他想挽回自己对对方的伤害。 单从这一个小细节上就可以看了男主的性格,他是个善良的人,性格温暖阳光,奥斯汀那张娃娃脸太适合演这个角色了。 后来奥斯汀选择做律师,他想用这种超能力来维护正义,为需要帮助的人打赢官司。 这里和郭旭前世的原版有了区别,原版没说过男主在事业方面有梦想。那就是一个24k纯吊丝,从头到尾一张丧气脸,似乎就没有真正的高兴过,当律师都是被逼迫的一样,他并不喜欢那个职业全写在了脸上。 老爹问他想用能力干什么的时候,他就只想找一个相爱的人谈恋爱,对人生毫无规划。一个选择学法律的人怎么能没有半点野心呢?在美国这可是一个令人敬畏的职业。 奥斯汀版的男主有着明确的目标,他渴望变成一个更好的人,用自己的能力来造福社会,这让电影充满了正能量。他不是一个纯吊丝,只是年轻时对待爱情比较青涩,性格是阳光的。 奥斯汀利用这个能力试图跟暑假里去他家玩的女孩告白,导演唐纳德把艾梅柏拍的非常漂亮,简直绝了。 她把金发烫成了卷发,造型有点像玛丽莲-梦露,少了一点性感,多了一点俏皮。这是一种“相处一个暑假,是个男人就会爱上她”的感觉。 结果艾梅柏拒绝了奥斯汀,理由是他开口的太晚。奥斯汀立即利用超能力穿越回了前些日子,深情告白却依旧被拒绝了。 她的回答竟然是:“这样吧,要不要等到夏天结束,我离开的前一晚你再问我?” 奥斯汀的表情非常精彩,是周星驰式的呆滞,不少观众发出了笑声。 他意识到不喜欢就是不喜欢,穿越时空也无法改变对方的想法,让对方爱上你。 之后奥斯汀也离开家,告别了父母和妹妹,独自搬去洛杉矶居住。奥斯汀的室友是一个爱抱怨,事业郁郁不得志的大叔,他却有耐心和对方聊天沟通,很快两人成为了朋友。 大叔和奥斯汀聊出了一个关于打官司的话剧剧本,敲定了演出后,邀请奥斯汀去剧院看自己的作品首演。这里是一个爽点,观众们都觉得主角是一个很有能力的人,并且乐于帮助身边的人。 原版主角这一段戏的表现则很糟糕,因为他忘记了室友的邀请,没有去看话剧演出,和玛丽吃饭回到公寓后得知了话剧失败的消息。这又是被动和主动的区别,暖男和吊丝的区别。 郭旭把故事改成了奥斯汀没有忘记约定,话剧是晚上演出有吃饭的时间。 他和律师事务所的朋友去了洛杉矶非常个性的盲人餐厅吃饭,在拼桌的时候认识了女主玛丽,两人在黑暗中看不到彼此的样子,却相谈甚欢,对彼此很有好感。 他们约好了在餐厅外见面,奥斯汀先出去的,这段他演的很好,看起来非常紧张。 玛丽出场时同样很紧张,担心会给对方留下不好的印象,因为她留着非常傻的齐刘海发型,穿着一点都不性感的裙子。一看到高大英俊的奥斯汀,她笑的特别开朗。 两人的对话既笨拙又甜蜜,现场许多观众都给予了掌声,哪怕这餐厅露出了胖狐狸的标志,还有“黑暗餐厅”的名字……m.iYIguO.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