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儿女无私的爱奉献出来——当然,最主要还是怕你以后变成大变态找我算账。 周六下午,罗雁声特意把自己收拾了一番。 罗雁声从衣柜里翻出一件压箱底的黑色薄卫衣,为了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柔弱,他还去路口旁的小卖部买了一根皮筋,将偏长的黑发在脑后扎了一个小揪揪,整个人的气质立马变得不一样了,像个说唱歌手似的。 这样一看,自己总算多了一些男子气概,罗雁声心满意足地上路了。 出门前,罗雁声往宋矜的屋子瞅了一眼。 宋矜坐在书桌边写作业,背脊挺得笔直,洗到泛白的衣服都抵挡不住他身上散发的贵气,可就是瘦了一些。 可怜的崽崽啊,一边打工一边上学还得做家务,他不瘦才有鬼咧。 “宋矜,我出去面试了,你想吃什么不?我给你带回来。” 罗雁声不敢直接进他房间,就趴在门框上喊他。 宋矜抬眸朝他看来,下意识摇头拒绝,可对上罗雁声无辜却又满含期待的眼神,宋矜摇头的动作迟缓了下来。 他看着纤细的笔管里所剩无几的笔芯,沉默数秒,像是经过了一番挣扎后,抿唇道:“没笔了。” 罗雁声立刻眉飞色舞地应下来:“好!我回来的时候一定给你带!” 随后罗雁声喜滋滋地出了门,他记得小时候酒鬼老爸经常在出门前问他有没有想吃的东西,可罗雁声说了之后,老爸没有一次真正给他买回来过。但自己和老爸可不一样,既然答应的事他一定要给宋矜买回来。 到学校后,门卫大叔给他指了条路就面试去了。 凭着罗雁声三寸不烂之舌,再加上门卫大叔的引荐,面试官当即决定聘请罗雁声下周一入职上班。 解决了第二大难题,罗雁声回家的步伐轻松了不少。 一路上他哼着小曲,心里念叨着答应给宋矜买的东西。 哪家笔好用一点呢?什么粗细比较好?不知道宋矜习惯用哪个牌子,他应该多问两句的。 罗雁声一边埋头走路,一边在脑子里胡言乱语。 看到路中间躺着一颗石子,罗雁声一脚踹飞—— “啊!” 前方突然传来一声尖叫,罗雁声抬头一看,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姑娘捂着脚踝蹲在路边,而她脚边正躺着自己刚才踹飞的小石子。 靠靠靠!傻叉啊你,乱踢什么! 罗雁声在心里骂了自己两句,赶紧走到女孩儿身边问问情况。 “对不起对不起,你还好吗?”罗雁声半蹲下来,查看女孩的伤势。 女孩儿疼得眼睛都红了,她抬起头来水汪汪地看着罗雁声,不知道是不是离得太近了,在看清罗雁声脸的时候,女孩儿脸颊突然红了一下。 “没、我没事,只是刚好撞在脚踝上。” 女孩挪开捂着脚踝的手,罗雁声埋头一瞅,脚踝的皮肤都青了,不知道伤到骨头没有。 想到自己所剩无几的小金库,罗雁声欲哭无泪。 “附近有医院吗?还是去看看吧。”罗雁声扶着女孩站起来,尽管心疼自己的小金库,但谁让他腿不听使唤呢。 女孩羞涩地笑了笑说:“我真没事,就疼了一下,现在都没什么感觉了。而且我家就在前面,我回家坐一会儿就好了。”m.iYiguO.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