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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14)


事务所,这份资料想来应该做好了。

    法务部负责人吴振智是个和财务主管徐志元差不多年纪的男人,不过并没有徐志元那么胖,也不怎么爱笑,把资料递过来时显得有些担忧。

    现在养法务部的公司其实没想象中那么多,一般是大企业才这么干,很多中小型企业都是和律所签订长期合作的合约,有需要了让律所出人就是了。

    虽然这样还要提前通知,有时候就很麻烦,可性价比确实不错,怎么说法务也不全是真正的律师,这两者之间是有差别的,律师可以成为法务,但法务却不全都能成为律师,法务实际上并不需要考取律师资格证。

    公司的法务部平时也就整理整理练习生和艺人合同,在上级下达指令之后对合同进行更改,对外写写律师函吓唬人,偶尔提起诉讼,只是出庭就轮不到他们了。

    李贤因现在陡然要律师和律所的资料,大家都怕他这是在为裁掉法务部做准备,部员们这几天上班都没心情闲聊了。

    我不会裁员的。正想着的吴振智被李贤因突然的话吓了一跳,还以为自己不小心把心里话说出来了,表情一时间都没办法控制,满脸僵硬的看着和会读心术一样的社长。

    法务部是公司很重要的组成部分,我不仅不会裁掉,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都会挖人进来,到时候还需要吴室长好好调节。

    吴振智是有律师执照的,性格也比较温和,与下属相处没有什么架子,到时候法务部的大神多起来,他也能在中间周旋,至少现在李贤因依旧觉得没有换负责人的必要。

    有时候不是能力越高就越适合做管理的,未来被他挖过来的那些人谁不是成天被恭维的啊,轻易的把主管之位给谁都不合适,只会让原本和谐的部门出现裂痕。

    也没管吴振智有没有理解他话里的潜在含义,收好资料后李贤因转头说起他这次找人来的主要目的,我这次找你是要你帮我拟一份股份置换的合同出来。

    李贤因本人在S.M有1.8%的股份,这是他上大二那年李琇满送给他的生日礼物,他还在上高中的弟弟是没有股份的。

    我准备用我在S.M的所有股份置换现大河建设3%的股份,无互换时间限制,大河建设方有优先换回股份的权利。

    大河建设在整个公司的整体估值上不如S.M,但大河名下的固定资产多,比起大多资产为艺人本身名气的S.M,它更受投资者的青睐,更多的人愿意购买大河的股份。

    毕竟艺人的价值在老一辈投资者眼里太虚了,几个丑.闻下来钱就和打水漂一样。

    1.8%换3%,真要说起来并不是什么不公平的买卖,但李贤因后面说的附加条件对S.M方、或者说对李贤因自己就不那么有优势了,这毕竟是他自己的股份,怎么会这么偏向大河建设那一边?!

    吴振智是知道大河建设的,去年的时候还有很多人说大河一旦上市就会成为同行业中的新前十股,实现资产翻好几番,然而吹上市吹了那么久,最后也是不了了之。

    消息稍微灵通点的都知道大河建设已经很久没开工了,这要说没发生点什么状况他都不信,瞬间又开始担心新社长这是被人给忽悠了,只是还没等他开口劝说,李贤因就竖起手掌让他稍安勿躁。

    我已经收购了大河,现在是属于我的绝对控股企业,我只是想把那1.8%的股份从我身上转到大河建设名下而已。

    就等于左手转右手,股份还都是李贤因的股份,但吴振智许久没有高速运转过的脑袋里总觉得社长正在谋划着什么,刚才陈述的行为好像和正常的股份互持并不一样。

    李贤因没有多向吴振智解释什么,他也不可能和不明确属于他阵营的人叙述之后的计划,只让人把合同准备好,下午下班前给他就是了。

    等办公室里又只剩他一个人,李贤因才看到始源给他发了条短信,信息内容主要是租借场地的具体地址和到时候能借给李贤因当做服务生使用的员工数量,考虑的也是非常全面了。

    不得不说这个意外借到的场地现在帮上忙了,李贤因回了条短信和对方确定了借用的时间,这让他不至于在计划突然提前的情况下还要花额外的时间去烦心场地。

    他们两个人的信息交流也只限于那个会场,都没有提到昨天上了热搜的那个看图说话类新闻。

    那种假到很多网友都当做笑料的热搜甚至都不需要公司发布什么公告来解释,今天大家的注意力就已经转移到其他地方,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曾经李绣满在位的时候也没少接收到诽谤消息,只要不是什么和女明星传绯闻、或者破坏别人家庭外加吸.毒嫖.娼犯罪之类的,李贤因都能接受,反正来继任之前他都已经预感到会有这种状况了。

    只是没想到这么快而已。

    对于曾经真的被造谣过嫖.娼的李贤因来说,他对此类事件已经有一个标准,底线在哪里他很清楚,比起讨厌被议论,他只是讨厌自己的生活毫无隐私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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