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鹰停留在他的肩上片刻,便展翅飞向了高空。 从曾经的京城现在更名为胡地的“镐京”一路向北,渡过九曲十八弯的梁河,就能抵达塞北的草原。 薛延陀、焉耆、鲜卑、突厥、黠戛斯五胡攻破京城连一年都不到,如今再看昔日繁华的长安城,已经再也不复往日的荣耀。 曾经纵横交错的里坊,笔直贯通的朱雀长街,此刻已是破烂不堪,碎尸满地。繁花似锦的大街上也没有车水马龙的人流,只有饿得面黄肌瘦的总角稚子与瘦骨嶙峋的老乞丐,在同野狗抢食吃。时不时有几只乌鸦聚在一起,啃噬那些还没有被前辈们啄干净的碎肉。 然而曾经宫门内的皇城,却是夜夜笙歌灯火通明,张灯结彩热闹得跟外面的“死城”仿佛处在两个阳世。 无数孩子趴在宫墙狗洞外,等着太监们将胡人贵族老爷今日吃剩下的泔水提出来,然后再经过一番厮打,才能抢回家人的一顿饱饭。 有能力的家族早已经举家迁往东都,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剩下的,都是天子的弃民。 天子连自己的皇位尚且保不住,还会在乎这些贱民吗? 从镐京南门入城的沈秦箫看着眼前荒芜的都城,几乎不敢相信这里是自己曾经生活过的地方。 守城的士兵全部换成了薛延陀人,半路上杀了一群胡狗夺了衣服的他使了好些银两才混进了城中。 策马走在昔日叫卖不绝的朱雀长街上,一个胡人士兵领在前面,将他送往西门。从那里渡过梁河,就能抵达走廊,到达安西史朝绪的地盘。 他那一身胡人服饰竟成了身份象征,所到之处几乎看不到人。 沈秦箫凝神用内力仔细听,还是能听到若有若无的窃窃私语——快躲好,被看见了会被捉到屠宰场上去的! 屠宰场——那是胡狗杀人为乐的地方。 北方部落常年在草原上游牧,自然对于京城的奢靡生活很是享受。可是到底是天生的蛮子,没过多久他们就厌烦了。 丧心病狂的胡兵左思右想,终于想出了用活人比射箭准头的法子。 射活人可比射草原上的狼有意思多了。 胡狗让被抓去的奴隶在射猎场上逃窜,他们自己则站在曾经大梁的皇帝看王公贵族们投壶的高楼上,将利箭对准了不停求饶的无辜百姓。 沈秦箫的手捏得咯吱咯吱作响,他的青筋几乎要爆出皮肤,可是他不能发作出来。 身后的城门口还有不少胡狗,他们一定还在虎视眈眈地盯着他。 “屮。”沈秦箫轻轻地驱动马,想要赶紧逃离这个地狱般的地方。 “阿爹,我饿……唔!” 说话的小孩子立刻被他爹捂住了嘴,恐惧地听着长街的动静。 要是被那两只胡狗发现了,自己只能冲出去来救自己孩子一条活命了。 孩子他娘已经被抓进了军队凌辱至死,他日后孤零零一个人,该怎么在这世道活下去呢? 还好,那两只胡狗走了,去往了西市。 老头子颓唐地瘫靠在墙角,眼泪奔涌而出:“老天爷啊,快让我们醒过来吧。” 这一声绝望的祈求传进了已经走远的沈秦箫的耳朵里,他一只手紧紧地捏住了手里的缰绳,另一只手靠向了别在腰间的短剑。 前面的士兵却冲他叽里呱啦的吼着,用手示意他赶紧跟上,别在后面磨叽。 不行! 这里是胡狗的老巢,此刻贸然而动,只会把自己也赔在这里。 沈秦箫闭了闭眼,终于松开了腰间的长剑。 他看见沈秦筝在他面前摇摇头,很是不满地对他开口道:“阿箫,我真失望。” “二哥,对不起。”他在心里自卑地回应。 西市比之方才的东市还要不如。 这里曾有一大片沈秦筝的铺子,而今那些店面全部都成了一捧焦灰,四下寂静荒凉得连旷野的风都在呜咽。 那兵士叫了一声,指了指前面的城门,意思是他可以从这里出城,直接去投靠远在安西称帝的史朝绪了。 沈秦箫努力地向那胡狗挤出了一个感激的微笑,然后点头哈腰地经过了胡人,驱马自顾自地走了。 失去了家国的庇佑,他们每个人都只是任人宰割的羔羊。 沈秦箫捏紧了自己心口处的香囊,那里正有如同千刀万剐一般的痛苦。 他此刻连呼吸都是奢求。 他失去了爱人,放逐了自己,如今连自己的家国都无处找寻了。 “驾!” 如果这一切都没有发生过,如果还能重来一次就好了。 在他看不见的地方,滚烫的胸口上阴鱼印记正灼灼地燃烧。 ※※※※※※※※※※※※※※※※※※※※ 本卷是阿箫的主视角。m.IYigUo.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