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森,他们为什么看见你都跑了。”弥赛亚吃东西吃得腮帮子鼓鼓,坚硬的肌肉纤维被小孩的犬齿轻易嚼碎。 “因为他们很弱,而弱者在这里就算食物。”脸上带着j字烙疤的男人其实并没有吃多少,他看弥赛亚小嘴叭叭几下就把餐盘里的东西吃干净,然后把自己眼前的餐盘也推过去。 弥赛亚所到达的这个世界正处于中世纪,并且是恶魔亡灵天使等等异族活跃的大环境,人类那边有信仰上帝的教会与驱魔人,而像哥谭那种位置比较偏僻的城市,魔物等黑暗生物也是多到怎么都除不干净。 总会有人召唤恶魔,也总会有人信仰有些可以说是其他维度的邪恶存在。 哥谭这座城市对比其他偏远城市更特殊的就在于存在蝙蝠侠,又或者说是蝙蝠家族,他们让整座城市处于一种安全又所保障,又极度危险的状态,那些召唤邪神召唤恶魔都喜欢跑到哥谭。 毕竟这里有独特的好风水。 首先,哥谭这座城市,说它是人类世界的城市,也不全是,它处于一种位于人类维度与地狱之间,再简单点解释,这座城市被分为了表层与里层,表层就是人类所居住的世界,而里层,就是现在弥赛亚和杰森所处的世界。 也可以说哥谭是一座建立于地狱出口的城市。 “他们为什么不搬走?生于这里又活在这座城市的人又能搬到哪里去,而且,整个世界又有哪里能算是真正安全的地方,最繁华的首都也有连环杀手与恶魔,异界入侵,外来文明侵略者。”杰森看着弥赛亚好像听懂了又不是很明白的表情,伸手揉了揉男孩发顶。 “而且,流民的生活还说不定比住在地狱门口还不如。” “可是人口不是很重要吗。”弥赛亚想了想自己了解的历史,掰着手指跟对方讲,“没有劳动力的话,谁去耕种,还有什么消费,工艺之类的。” “如果一个子民可以因为在某个贵族的领地上因为过得不好,就可以跑掉,离开,并且在此之后还能过得更好,那你猜那群肥猪的领地里还会有愿意留下来的人吗。所以啊,流民怎么可以过得好呢。”讲多了,杰森要了一杯麦酒润喉,然后继续满足男孩的好奇心,至于什么对贵族不敬,诽谤领主,哪个恶魔会在意那群废物点心啊。 “你知道为什么哪怕哥谭可以说是犯罪天堂与并且时常遭遇魔物,也会有源源不断的人要跑到这里吗。” “因为其他地方更难以活下去。” 说到这里,杰森才发现自己刚才好像把某个也是贵族的家伙一起骂了进去,耸了耸肩补上一句有,“哥谭至少还有仁慈的韦恩领主,附M.iyiguO.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