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的大漠,是一年中最美的时候,对着一望无垠的青爽的野风打在脸上,是件说不出的惬意事情,“真是宁静啊!”在俯视苍茫大地的峡谷上,一名白衣青年牵马驻足,感受着野风的 清冽,在他身旁是一名骑着虎背熊腰的大汉,盘坐在地上,擦拭手里的兵器。 那名牵着白马,腰间佩刀的白衣青年,悠然地望着天际掠过的苍鹰。二十岁出头的他,并没有有出众的容貌,只是明净清澈的眼睛,给人一种值得信任的感觉。 “如此广阔的平野上,若是没有骑兵配合,想要用步军全歼敌人,似乎有些困难啊!”白衣青年自言自语了起来,可是说话的内容却是和周围平静的风景完全搭不着边。 “永曾,你认为我们如果面对那些马贼的话,应该如何打这一仗?”白衣青年忽地看向了专注于擦拭兵器的大汉,想从这个被称为南兵武神的同伴那里得到有用的建议。 “不过是群乌合之众,直接突击他们的本阵,杀掉他们的首领,就可以让他们不战自降。”被称为永曾的大汉将擦拭完的钩戟和双刃矛放进一旁的刃鞘中,站了起来,身高九尺的他浑身筋 肉虬突,若不是那张显得有些平凡的脸,整个人简直和传说中的魔神没什么两样。 “你还是喜欢这种直接的手段,欠缺变化啊!”白衣青年摇头叹息了起来,他的这名同伴有着绝强地武力。和统率士兵的才能,不过却偏偏喜欢用硬碰硬地简单战阵对阵敌军。 “若是敌人比我强。我用什么手段都不是白费,还不如集中兵力,直接突击本阵,把敌人的首领干掉。”大汉看了眼儒雅的同伴,沉声说道,“若不是我的对手。我又何必费脑子,直接杀 过去不就结了。” 听着大汉的话,白衣青年不知道该怎么反驳,在过去的演武中,面前地同伴总是能用最简单直接的打法,把自己的军队给击溃,只是论及战场的话,自己不是他的对手。 “好了,该回去了。”不管在那里低头思索的白衣青年,大汉忽地放声长啸。很快,一匹朱红色的高大骏马从远处疾奔而来。不过瞬息之间,便到了大汉的门底,亲热地蹭起了他。 “让我想想。”白衣青年也上了马,不过他显然还在思索着如何破解同伴那种如同雷霆万钧的中央突击,坐在马鞍上,他喃喃自语着。接着又不停否决着自己说过的话。 大汉骑在爱马朱龙地背上,看着又犯起老毛病的同伴,摇了摇头,骑着马朝不远处地行军队伍追了上去。 “等等我啊!”听到忽然响起的马蹄声,白衣青年从沉思中回过了神,看着远去的同伴,大喊了起来,打着马赶了过去。 黑色的洪流在简单修筑的直道上前行,来自金陵都护府的一万重步兵,骑着善于负重地益州马。护卫着从宛州出发的辎重队伍,向着不远处的红云山前进着。 称雄世界的大秦军团。其轻重步兵一向从南方招募,如会稽,吴越,丹阳民风尚武的地方,向来都是出精兵的去处,而眼下这支重步兵就是以这些地方士兵为主力的军团。 看着从面前经过的这支黑色军团,那些监工的部落士兵都看得傻了,和前段时间见到的龙骑军不同,这支军队里地士兵看上去给人的感觉更加凶悍。他们当然不明白,要成为可以硬 扛重骑兵正面冲锋地重步兵,其所经受的训练几近非人所能承受的地步。 红云山外,李昂带领的龙骑军赶在了金陵都护府的一万重步兵到达前,赶回了新筑起的‘兴秦’城,这一路上,李昂回想着龙骑军的作战,使之成为自己的指挥经验。 其实这一个月里的作战,对李昂来讲,并没有什么真正意义上的收获,除了个人武艺上枪术剑技更趋熟练以外,他第一次见识到M.IyiguO.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