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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4节


  到了租住的院子,才不过中午。

    韩宁很高兴,在回来的路上他已经让人去云霄楼买菜肴了,今天一定得好好庆祝。

    下午时,过了兴奋劲儿的庄文孟月徐瑛来了,他们想知道黎荞的文章是如何写的。

    此次圣上没有把黎荞的文章贴出,黎荞自己又不说,他们实在是太好奇了。

    迎着众人好奇的眼神,黎荞轻声咳了一下:“我之前看过几本兵书,再加上我之前不是天天卖鱼嘛,我就把我自身的经验结合兵书,写了篇文章。”

    练兵,这个题目黎荞不敢放肆,因为太敏感了,他不敢写超出三柳村黎荞这个范围的内容,他怕引起盛鸿的猜疑。

    当初赵存去平城时,特意调查了他,当时他的回答滴水不漏,因此赵存没了怀疑。

    安稳日子只过了几年而已,他不想重新引起盛鸿的猜疑。

    所以,他尽可能的联系他自身,从他自身的经验出发来解答这道题。

    他开篇便讲他从前手无缚鸡之力,但连黎粮都不养他时,他被逼上绝路,只能卖鱼。

    鱼加上水,很是沉重,而且每日还要走那么远的路,第一日下来,他累的几乎要死了。

    但日子久了,他发现他力气大了,干活也持久了。

    于是他给出的建议是先训练捕快的体能,搞一些三公里长跑、负重跑、障碍跑等基本练习。

    等体能上来了,便是实用技巧。

    不管是捕快还是士兵,抓敌、杀敌是最终的目标,不需要太多的招式,他把他上辈子时学来的杀人、杀丧尸招式写了上去。

    当然,他有很好的理由。

    他说当初刚得了粉条的巨额银子时,惶惶不可终日,整日琢磨着如何反杀入室抢劫的盗匪,于是就有了这些技巧。

    但是,只提高体能和技巧是不够的,练兵嘛,先得练心,要抓思想。

    人心齐一,则百万之众,即一人之身。

    这一点儿,他联系了红薯作坊的经验。

    当全县农人都想着挣钱时,于是爆发出了巨大的凝聚力,在毫无经验的情况下,愣是一下子搞出了七个可以容纳两万一千人的大庄子。

    他认为这是一个奇迹。

    他重点讲了练心的重要,捕快、士兵光有技巧和体能怎么行,还得心往一处使,这样才能常胜不败。

    总之,他这篇殿试文章,全篇联系他自身的经验和感悟,不敢漏出任何会引起盛鸿怀疑的内容。

    因为没写的太详细,是以他在太极殿内有些紧张,怕这文章太拙而拿不到状元。

    幸好幸好,这状元还是他的。

    黎荞说的笼统,但庄文、孟月、徐瑛都明白此话题敏感,便没有再追问。

    反正他们自己写的不好,拿到题目时大脑里除了以往看过的几本兵书外,什么都想不起来。

    “算了,已经结束了,这辈子都不会再考科举了,以后不会再为五花八门的考题头疼了。”

    孟月叹道。

    “可不是,不用再头疼了。”

    庄文深以为然,他一把老骨头了,今后不用受折腾了。

    “但我还有五十套衣服要头疼,来来来,给点意见。”徐瑛愁眉苦脸。

    黎荞闻言登时笑了:“科举是结束了,但仕途才刚开始,今后咱们少不了各种头疼。”

    漫漫为官之旅,这才刚开始呢。

    一旁的陶竹听着这话,嘴唇抿了抿,却是一个字都未说。

    到了晚上时,两人洗漱后躺到了床上,他趴在黎荞怀中,叹道:“我真的想三柳村的大房子了。”

    如果黎荞没有走科举之路,那此时他和黎荞会在大房子里过着简单又重复的日子。

    这样黎荞就不用累了。

    光是科举就累得黎荞经常头疼了,若是做了官,那岂不是更累。

    但是,已经没有回头路了。

    他脸颊在黎荞心口蹭了蹭:“咱们什么时候回去?”

    黎荞闻言,抬手在他背上轻轻拍了两下,然后抱紧了他:“等授官圣旨下来,我就告假回乡。”

    他也想回家了。

    三柳村那个大房子,是他和陶竹的根,是他们的家。

    *

    作者有话要说:

    第111章 回到三柳村 有了官职,回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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